垄断性行业妨碍改善民生
    2007-01-08    叶建平    来源:经济参考报
    新年的钟声,再次敲出了民生的主旋律。胡锦涛同志在新年贺词中提出,在新的一年里,按照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我们除了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加强资源保护、推进自主创新外,还将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冰雪和寒风中,总书记和总理马不停蹄地奔走在坝上草原和苏北老区,一如既往地访贫问苦,一如既往地嘘寒问暖。民生的旗帜,在一片凛冽与肃穆中再次高扬。
    近百年来,最先提及“民生”者,当推孙中山先生。在孙中山的阐述里,“民生”有两层含义:一曰平均地权,一曰节制资本。平均地权的目的在于防止土地为少数人所操控,节制资本则主要是防止私人资本进入银行、铁路、航空等领域——“或有独占的性质,或规模过大为私人之力所不能办者,由国家经营管理之”。
    今天我国的行业发展思路,基本上没有脱出孙中山先生的思路。几大涉及国计民生的行业,完全掌控在以国有资本为绝对主体的中央企业手里。但是,从民生的角度看,我们认为孙中山先生所想像的那种效果并没有出现。今天,凡是开放程度高的领域,百姓的满意度反而也高,任何人都可以用价格选择权来向自己满意的产品“投票”,家电、汽车等行业即如此;凡是由国有企业控制的领域,百姓的满意度却普遍较低,如石油、银行等行业。
    另一方面,从投资的角度看,我们也照样能发现,凡是经济成分多样的领域,民间投资的成功率往往较高,生存条件也往往简单,如各种制造业;相反,凡是国有企业占绝对统治或主导地位的领域,民间投资的成功率往往不高,生存状态也往往比较艰难,最典型的莫过于铁路。
    这就是国有资本的一种悖论——本为利民而来,却无利民之能;本欲创造社会福祉,却在做着与民争利的事。近年来屡屡引起百姓不满和质疑的,基本上都是垄断领域的价格和服务质量的问题。许多人认为,从某种程度说,一些国有资本在相当程度上成为某些个人或集团的谋利工具,垄断就是其手段。
    垄断性行业的垄断价格和暴利,可以说已成为改善民生问题的障碍。特别是在本届政府已连续出台一系列利民、安民政策之后,垄断性行业妨碍民生改善的问题更为突出。许多社会问题,包括百姓有钱不敢花、内需不振等,都与此有关。
    作为政府,在把这些行业推向市场后应负起相应的监管责任。通常情况下,政府应严格控制物价上涨,因为政府必须始终是百姓的代言人。面对国有企业的困难,政府应该通过减税或财政补贴的方式转嫁企业负担,而不是简单地通过涨价转移到老百姓身上。否则,会使得民生问题日益突出,也难让大型国有企业——按道理也算是百姓自己的企业——与百姓站在一起,共创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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