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子强:句句不离“三农”
    2010-03-05    作者:记者 张莫 杨烨/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杨子强代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

    金丝眼镜、整洁的衬衫和西装,第一次出现在记者面前的杨子强完全符合记者对银行业人士的一贯印象。
  他是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局长。从他儒雅的外表很难看出他出身于农村,但在记者与他40分钟的交谈中,他几乎句句不离“农村、农民、农业”,对“三农”深厚的个人情结溢于言表。
  “我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参加工作在农村,农村的问题我一直都非常关注,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我参加全国两会已经八年了,从过去的河南代表团到现在的山东代表团,每年我都会提出有关‘三农’的建议,一年也没落过!”杨子强一边拿起书桌上厚厚的一叠建议稿,一边对记者说。
  就在记者见到他的半个小时之前,他刚刚把一份议案和一份建议提交上去。其中议案是关于制定“社区投资法”,建议是关于明确县域金融机构将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支持“三农”。
  杨子强告诉记者,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工作。2005年以来,每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要求设在农村的金融机构将一定比例的资金投放在农村。但目前,农村资金继续大量外流的趋势并没有根本改变,县域金融有效需求满足率总体上仍处于较低水平。据监测,2009年末,山东省县域存贷比68.3%,其中全国性金融机构存贷比为58.3%,分别低于全省全部金融机构4.8和14.8个百分点,特别是邮储银行县域存贷比仅为9%。
  “尽管设在县域的农村信用社大概能把占60%比例的资金投放在当地,但是县域商业银行的资金大部分都外流了,留在本地的少之又少。”杨子强充满担忧地说,“现在的问题是,由于国家对社区投资缺乏有效的制度安排,银行定位趋同现象严重,不管是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还是其他中小金融机构,普遍存在‘抓大放小’‘嫌贫爱富’现象,‘三农’贷款越来越难。”
  在杨子强的建议中记者看到,他提出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借鉴美国制定的“社区投资法”的做法,借鉴日本、德国、泰国等国家的成功经验,制定出台我国的“社区投资法”,以法律形式强制要求县域金融机构将存款主要投放于县域。此外,他还建议尽快明确县域金融机构吸收存款主要投放当地的相关比例,并建立完善相应的激励奖罚机制。
  “我们根据对山东省31个县的县域金融机构的调研情况,建议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设置一个县域金融机构新增存贷比考核区间,比如,将区间设定在40%至65%之间,对存贷比超过65%的金融机构给予各种奖励,对低于40%的金融机构进行惩罚,并根据形势变化定期对区间进行向上调整。”他表示,实际上要逼着它们(金融机构)在县域寻找新的客户,寻找新的贷款增长点。
  杨子强同时建议,国务院应组建由人民银行、银监局、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组成的联合考核组,定期对县域金融机构新增存贷比以及“三农”和小企业贷款增速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对于达到目标存贷比的机构,给予直接减免所得税和营业税、执行较低的准备金率、优惠的再融资利率、优先批准新设立分支结构和经营新的产品和业务等激励政策,对于低于最低存贷比的机构给予直接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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