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2月22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仁里派出所民警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辖区某菜市场经营人员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存在不如实登记、不进行体温测试的违法行为,民警当即依法对市场负责人予以行政拘留。
据报道,哈尔滨市政府“严九条”第六条明确规定:“农贸市场经营人员和购物者一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进行测温”。这家菜市场2月22日对当日进入市场的130名顾客未进行体温检测,违反了上述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所以,菜市场负责人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罚款五百元,一点也不冤!
经查,2月22日,菜市场登记人员张某是在李某的授意下,对未检测体温的顾客予以放行的。而李某所以要授意登记人员不对顾客检测体温,或许是因为在他看来,检测体温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顾客流失,不利于市场生意。菜市场所以会出现不对顾客检测体温的现象,很可能是利益驱动。
当前,部分地方已经逐步允许菜市场、超市、商场等营业,其中不能排除部分商家会出于利益驱动,放松对顾客进行体温检测。此外,现实当中,部分小区一定程度地存在保安因为碍面子或者懒惰,而不严格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的现象。这些放松现象,导致当地防控疫情决定与命令在执行中被打折扣,不利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开展。
尽管目前部分地方疫情防控工作已经取得明显成效,但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不能排除出现疫情反弹的可能。所以,在当前疫情防控关键时期,绝对不能放松警惕,而应继续强化疫情防控工作。唯有所有居民与各企业、单位继续加强防范,并对那些出于各种原因不切实执行疫情防控决定、命令的企事业单位、机构负责人实施处罚,才会有利于疫情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