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互联网法院与北京师范大学互联网发展研究院联合主办的“互联网司法治理研究中心”成立仪式暨“互联网司法与国家治理现代化高峰论坛”在京举行。专家表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落实到互联网司法领域,就是要坚定不移地推进互联网司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林维表示,在互联网治理的历史进程中,我们面对着包括安全问题以及互联网司法治理等在内的各种新命题,线上和线下的生活已实现不可区分的融合,科技与网络正深刻影响着法律和法治的变迁,技术的平等性与可迁移性意味着所有的法院都可以成为互联网法院,同时互联网治理的核心问题是的人的问题,而对于这一问题的更好回答需要包括大学在内的社会共同体的合力贡献。
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秘书长宋茂恩认为,互联网技术的飞速演进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法律规范的滞后,时代的发展期待法律法规的制定以及互联网司法裁判的展开能够透过现象看本质,更多地融合对于互联网应用和场景的深入研究,更好地探寻其对民众生活各方面的实际影响,既为互联网治理参与者明确厘定各方面的行为底线,也为新技术、新应用和新业态的长足发展预留必要的空间,有效保障互联网服务于人的根本宗旨。
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张雯表示,互联网法院本质上应当是在信息时代背景下,运用科技赋能智慧审执,优化司法治理方式,同时深耕网络空间治理,把个案规则转化为类案规则,把个体规则提炼为行业规则,把裁判规则深化为治理规则。互联网司法治理研究中心需要深入考察分析互联网司法实践的发展现状与走向,需要研究有益于互联网治理生态成长的规范进路,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显著优势,需要实时回应互联网司法治理的全球动向,助力我国在网络空间治理领域国际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的提升。
北京师范大学互联网发展研究院院长李韬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落实到互联网司法领域,就是要坚定不移地推进互联网司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金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