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我国将适当降低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
2019-05-08 作者: 记者 安蓓/北京报道 来源: 经济参考报

  记者日前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我国将适当降低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纳入2019年财政补贴规模,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10元。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执行。能源主管部门统一实行市场竞争方式配置的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且补贴标准不得超过每千瓦时0.10元。

  根据通知,纳入2019年财政补贴规模,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和“全额上网”模式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18元。

  通知指出,将完善集中式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将集中式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I至III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40元(含税)、0.45元、0.55元。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

  根据通知,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含联村电站),对应的I至III类资源区上网电价保持不变,仍分别按照每千瓦时0.65元、0.75元、0.85元执行。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获取授权

租车行业“野蛮生长” 消费者频频被“套路”

租车行业“野蛮生长” 消费者频频被“套路”

记者调研发现,由于合同规定模糊、监管存在空白等因素,一些租车公司在各个环节设计了许多滥收费的“套路”和“霸王条款”,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引发大量纠纷。

·部分企业环保监控数据造假套路多

一汽集团:以“筋骨式”改革谋自主品牌振兴

一汽集团:以“筋骨式”改革谋自主品牌振兴

大幅度机构重组,大范围人事调整,全方位品牌重塑……一汽至今仍在实施的“筋骨式”改革,正在为企业谋求品牌振兴积蓄力量。

·铁建资管积极开展证券化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