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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正司法捍卫企业家合法权益
2018-06-04 作者: 记者 陈伟/整理 来源: 经济参考报

  据报道,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同时改判原审同案被告人张伟春、原审同案被告单位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无罪,原判已执行的罚金及追缴的财产,依法予以返还。9年前,张文中因此案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有网民称,张文中案的改判,彰显了党中央依法保护产权、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决心。纠正一起错案胜过制定一沓文件,产权纠纷申诉案件甄别纠正工作的深入,必将进一步增强包括企业家在内的全社会公民的人身、财产、财富安全感,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从而营造出更加法治、透明、公平的政策环境。

  网民“杨晨”提出,市场经济是法治的市场经济,司法更是不容失守的城池。如何才能“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为企业家健康成长和事业发展营造宽松法治环境”,既要“眼睛向前看”,在建章立制上多下功夫,也要着力卸除“历史包袱”,通过司法审判的渠道,依法甄别纠正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案件,释放出依法保护企业家和产权的信号,给企业家、公众以信心,让市场经济轻装上阵。

  网民“王琳”认为,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当下,区域经济发展竞争加速,不同的“政策红利”不断被不同的地方抛出,成为创富的一条可行路径,这其中也存在司法风险。对于执法、司法机关来说,也唯有遵循“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法不溯及既往”等司法的基石性原则,才能雾里看花般把罪与非罪的界限看个明白。而对企业家来说,公正司法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网民“李迎春”认为,在张文中案之后,一方面需要进一步追究有关办案人员的违法责任,一方面也有必要强化对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司法前保护”。在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时代,鼓励企业家创新、以法律制度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严格甄别创新与违法,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违法犯罪,都需要从体制机制上予以逐步明确。如此,才是构建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的缜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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