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革全面深化,如何防止境外国有资产流失?不能让走出国门的企业成为“脱缰的野马”,不能让国企海外经营成为监管的薄弱环节,要严防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经营中的资产流失。
国资委不断健全完善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为了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国资委先后出台了系列制度和办法,比如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同时还在制定系列的监管实施细则,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企业境外投资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实现境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国资委不断督促企业落实对境外国有资产监管的主体责任。一方面企业走出去实施国际化经营过程中,首先要遵守所在国家的法律和法规,自觉主动地融入当地的社会,包括社区,同时要履行好中央企业的社会责任,体现中国企业良好的国际形象。再就是合规管理、合规经营,切实防范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要加强对境外投资项目的内部监督,包括借助第三方的力量,包括中介机构等等,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的常态化、制度化的监管。
国资委和监事会将围绕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目标,进一步强化境外国有资产监管,不断改进和完善境外国有资产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提升境外监管的覆盖面和检查的深度和广度,确保境外国有资产运营安全和保值增值。(摘自《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