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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话题]虚拟财产法律短板亟待补齐
2017-12-11 作者: 记者 李保金/整理 来源: 经济参考报

  近日,一男子想要继承亡母的手机号却频频碰壁,虽然经过多方协调,通过“特事特办”,目前手机号码已成功过户,但由此引出的话题却仍在发酵。手机号到底应不应该算作虚拟遗产得到继承呢?

  有网民认为,目前我国对于虚拟财产的概念、性质等的法律界定还是空白,需要进一步厘清,虚拟财产的属性、界定与处置原则,仍存在许多有待明确的问题。

  纠纷日益增多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虚拟财产引起的纠纷日益增多,包括手机号、网店、QQ号等没法转让、继承,QQ币等虚拟财产频遭被盗等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网民“寇藏珑”表示,现在虚拟财产这么多,但是在继承等问题上却还没有法律界定。

  网民“武汉刘琬琳律师”认为,今年10月1日实施的《民法总则》明确了互联网数据权和虚拟财产权都属于民事权利的一部分,所以手机号、微信号、QQ号等应该属于合法财产范畴,都应该属于可以继承的个人合法财产。

  有网民称,我国立法应对虚拟财产的属性、界定、量化及管理等作出进一步的明确规定,以实现对虚拟财产的有效保护。

  权属有待明确

  除了应明确法律属性外,对虚拟财产的保护也显得重要而迫切。网民“正义捍卫者531”表示,虚拟财产已经成为可交易的商品,它和真实财产一样已经存在一整套固定的、自发的换算与交易机制;虚拟财产逐渐突破了网络游戏空间转向真实的社会空间。在各大拍卖网站上,可以经常看到网络游戏中的虚拟道具、财物等进行拍卖。虚拟财产价值的社会真实性和其内在价值,已使虚拟财产成为人们新的经济交往形式,这必然要求民法对虚拟财产加以保护。

  网民“首席律师”表示,虽然网络虚拟财产已入法,但是“价值实现”还在路上。

  网民“上海合同纠纷律师”建议,要尽快制定《虚拟财产保护法》,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性质进行界定,对虚拟财产的审计、评估、竞价、分割、转让、继承等做出详细规定,以便法院统一适用法律,避免“无法可依,同案不同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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