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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直接加价的少了“变相加价”会长期存在
2017-06-01 作者: 傅雪峰 来源: 经济参考报

  商务部4月初公布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定于7月1日起实施,其中有些条款看上去是为了限制经销商加价卖车,于是有些汽车买家觉得看到了希望,以为7月1日以后买热门车可以不再加价了,或者不再被搭售汽车保险或装具。但就我们此前的经验推断,即便新方法实施以后,这些情况也不会有大的改观。

  先来说说加价的事。一些热销车型,比如大众途昂、丰田汉兰达、本田思域等,由于供不应求,会出现排队等车的情况。这时,4S店会趁机“勒索”,要求客户在汽车厂家的官方指导价基础上,再加几千到几万的现金,如果不愿意加钱,那想提车只能等了。

  在《汽车销售管理办法》7月1日正式实施后,这种现象也许可以杜绝。因为新办法第十条规定:“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事实上,这种表述并不新鲜,它只是沿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第十条关于“明码标价”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新办法出台后,“不得加价销售”这一条显得特别显眼,经过媒体宣传,消费者们都注意到了这回事,所以“直接加价”的现象真有可能会消失——要是再明着加价,经销商也显得太无知、无耻和无能了。

  4S店确实没那么傻,事实上,现在直接加价卖车的比较少,通常都是“变相加价”,把加价的部分变成“购买汽车装具”或其他条件。比如,你想买某一款畅销车,4S店会一方面夸大提车的难度,一方面“建议”买家加钱购买店里提供的“装具大礼包”,如果客户同意从4S店里购买这些装具,就可以早提车甚至是提到现车。

  大家都知道,4S店的这个“装具大礼包”是有高额利润的,它一万块钱卖给你的东西,到外边的装具城可能只要三五千就可以搞定。在要求购买“装具大礼包”的同时,4S店一般还会同时要求在店里购买“全险”,像汉兰达高配版本,购买一次“全险”需要万元以上,而在保险费用中,4S店又会有30%左右的利润。

  按法规讲,“变相加价”也是违法的。新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经销商“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也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但4S店在搭售装具和保险时,肯定不会“强制”,而是“变相强制”:你答应这些条件,就可以让你早提车、提现车;你不答应,对不起,谁也不能保证你什么时间能提到车。

  因此,新办法实施后,最有可能出现的局面是:直接加价的少了,“变相加价”会长期存在。说到底,这都是利润的诱惑在起关键作用。现在4S店赚钱确实也不容易,车价已经比较透明,买家们很容易比较出哪家的车更优惠,4S店只能在其他业务上动些脑筋,比如装具、保险、金融、售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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