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对郑州欣宇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超过7.12亿元的债权转让予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根据协议,债权要素以阳光城、郑州欣宇原房地产、华融资产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为准,债权重组后,目标债权总期限不超过24个月,公司为郑州欣宇原房地产按时、足额偿还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阳光城于同天发布的另一则公告表示,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苏州惠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接受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提供不超过5.5亿元的贷款,期限不超过48个月。作为担保,苏州惠友房地产以其名下苏州丽景湾PLUS项目地块提供抵押,阳光城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