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锰矿废水违规排入河中、养猪场造成空气和水污染、企业生产工艺与环评批复内容不一致……对这类环境违法事件中履职不力的国家公职人员怎么处理?记者从湖南省永州市纪委了解到,永州市近日有82名国家公职人员因为在环境违法事件中不作为被问责。
永州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交办永州市68件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砖厂噪音污染、养猪场水污染、违规超采锰矿、污水偷排等问题。接到督察组交办的问题后,永州市要求迅速整改、严肃追责问责。
日前,永州市蓝山县纪委通报了一起对铁锰矿开采监管不力追责案,36名国家公职人员受到责任追究。 蓝山县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责令分管相关职能部门的8名县级领导做出深刻检查,对县国土局、林业局、环保局、安监局、水利局等单位8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在永州市金洞管理区也发现了多起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由于长期整治不到位,20名责任人被追责。包括区发改委主任兼环保局局长徐天柱、区农业委主任段建华、区国土局局长刘保国、区住建局局长陈建军4人均被停职,待问题整改到位后再研究职务任免。
永州市冷水滩区组织开展重点环保问题联合执法50余次,关停红砖厂9家,养猪场整改20余家,黑臭水体、建筑扬尘和噪声扰民已整改到位13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