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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败给“海天”傍名牌的警钟
2017-03-28 作者: 苑广阔 来源: 经济参考报

  江苏伊例家食品有限公司与呼和浩特市每天食品有限公司共同生产销售一款 “红烧酱汁”产品。该产品商标中所使用的“每天”字样与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海天”注册商标相近似,同时该产品的装潢亦存在刻意仿冒。近日,佛山中院终审宣判,认定两食品企业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海天”在调味品行业里已经是著名品牌,深受消费者青睐,但是“每天”却很少有人听说。 “海天”与“每天”,看上去两个字差别挺大,但是体现在商品的包装上,“每天”通过字体的变形、独特的包装设计等等,然后再加上在其他包装方面的刻意模仿,就可以达到近似的效果。说白了,这就是一种典型的“傍名牌”。

  经过法院的一审二审,最终判定“每天”侵权成立,要求“每天”公司停止使用涉嫌侵权的商标和产品包装设计,并且对“海天”公司作出经济赔偿。判决下来,不但“海天”公司舒了一口气,广大消费者也同样舒了一口气。如果任由这样的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继续存在下去,除了破坏市场竞争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同时还会严重打击企业的创新活力,甚至说在客观上鼓励了“傍名牌”现象。

  有了法院的判决,可以对市场上那些肆意侵权、恶意“傍名牌”的企业带来警醒和震慑作用,引导和督促他们规范经营、守法经营,以免被人告上法庭,输掉官司,落得一个得不偿失的后果。就像新闻中这家“每天”公司,现在使用了多年的商标不能再使用,势必会对企业日后的经营和发展带来一系列的影响,那么企业为何当初不努力打造自己的品牌,而非要去“傍名牌”呢?

  另一方面,这样的法院判决,也给那些被侵权的企业以提醒,那就是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到侵害,就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积极维护自身权益,这不但是为自己负责,同时也是为消费者、为市场负责。如果一味地容忍这种不正常、不正当市场现象继续存在下去,最终只能对自身权益造成严重侵害,甚至是发生“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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