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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房产经纪人跑了 79万元卖房款没了
2017-03-03 作者: 来源: 经济参考报

    南昌的宋女士2016年9月在网上挂售了红谷滩新区红谷世纪花园的一套房屋,房屋面积150平方米。在看到挂售信息后,其好朋友占敏联系上宋女士,称有购买意愿。

  同年11月13日,在占敏的推荐下,宋女士通过房产中介“我爱我家”丰和新城店经纪人郝超,与占敏在我爱我家交易签约中心签订一份《二手房委托代办交易合同》。按照约定,该套房屋售价为212万元(卖方净得价),代办服务费7000元,并约定双方一方违约将赔偿守约方3万元。

  12月2日上午,宋女士与郝超、占敏一起前往南昌市房产交易市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郝超提出,按照操作规定,中介需要收取宋女士10万元“过户保证金”,待过户后即日退还这笔钱。宋女士要求郝超出具盖有公章的收据,并附有郝超的个人签名。

  今年2月17日,当宋女士得知过户手续已办妥后,联系郝超退还10万元“过户保证金”,对方电话却无法接通。后经“我爱我家”丰和新城店和南昌总部沟通,却没有处理意见。

  2月28日,记者来到南昌我爱我家科技有限公司(总部)时得知,南昌市民张女士帮女儿卖房子,也被郝超卷走了79万元卖房款。

  2月28日,在“我爱我家”丰和新城门店,负责人盛天华表示,公司总部已介入处理此事。南昌我爱我家科技有限公司(总部)总经理助理黄勋朴坦言,郝超确系该公司员工。出现这种事情后,已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是进展并不顺利。

  另一位负责人万建斌则表示,郝超收取宋女士过户保证金一事已经违反公司规定,“丰和新城门店是加盟店,责任应该由门店来担。”

  对于这套说辞,宋女士、张女士无法接受。万建斌之后又表示,已与郝超的家属取得联系,应该会尽快给一个答复。

  针对此事,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场处处长刘胜银称,“我爱我家”丰和新城店存在私刻公章、违规操作等问题,该局将对该事件展开调查。(摘自《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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