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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城一面:我国城市规划的病灶在哪里?
2016-10-26 作者: 赵青新 来源: 上海证券报

 

作者:梁鹤年
出版: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城市规划追求实用,哲学则是“无用”的东西,但正所谓“无用之用乃为大用”。《中庸》有言:“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言前定则不跲,事前定则不困,行前定则不疚,道前定则不穷。”这不就是一种规划的思想吗?好的城市规划,是有思想的,有哲学根基的。

  中国城市承载着中华几千年文明,与西方城市有很大不同。“洋为中用”值得提倡,不过须当注意“量体裁衣”,中国现代城市规划基本走的都是西方的路子,难免会出现一些“水土不服”的病症。要根治,就要找源头;要搞好“洋为中用”,就先得弄清楚“洋为洋用”的道理。梁鹤年《旧概念与新环境》说的就是城市规划的西方哲学源头,并据此观察、分析中国城市规划当下的各种问题。梁曾先后就读香港大学建筑系,美国麻省理工学院、英国雷丁大学规划专业,后任职加拿大女王大学城市与区域规划学院院长。他的著作呈现出宽广的国际视野。从柏拉图的“恒”到奥古斯丁的“性恶”、亚里士多德的“变”、阿奎那的“普世价值”、古雅典的“民主”、经院派与“公平价格”、笛卡儿的“天赋理念”,洛克的“自由”,他以精炼的词语概括了西方大哲的思想,而且笔触时时延宕谈及中国的儒道各家,在东西哲学的比较中描摹今日之中国城市图景的由来。万法有道,杂然赋流形,变与不变,皆有脉可寻。论道是为了更好地践行,寻找规划理念更好的落足点。

  按柏拉图的《理想国》与《宇宙论》的思路,城市规划的永恒原则必须要有“义”,也就是说,城市空间的功能和使用必须讲究秩序与平衡。现在的中国城市常陷于“无义”的境地,比如,人车争路、城乡争地、官民争利。梁鹤年认为,规划的首要工作是先定下城市的类型,作为考虑整体利益的基础。然后,在空间分配上按“义”(“义者,宜也”)去决定城市内部功能的先后(顺“五伦之序”);在空间使用上以“礼”(“辞让之心”)去疏导城市空间使用者之间的纷争(解“七情之困”)。信、望、诚、义、礼就是城市规划应有的“恒”,很显然,这个说法不仅是柏拉图给我们的启发,也是孔孟学说的流脉,因此东西方的城市规划在源头上其实很接近,其根本都注重“以人为本”。

  那么,何以走上歧路?亚里士多德说:“城邦起于得生存,成于求幸福。”生活质量是个非常复杂的概念。城市不仅是高楼大厦、车水马龙,还承载着我们的文化记忆。这也是简·雅各布斯为护卫社区而战的原因,开放的、流动的街道让城市充满活力。现在的城市改建,动辄把道路弄成几十米宽的大道,光秃秃的水泥路将城市分割成一块块独立的街区,城市因此变得越发生硬、冷漠、缺少人情味。梁鹤年比雅各布斯走得更远。现代城市规划有一条原则,叫做“功能分区”。梁鹤年认为这是西方“性恶”文化的表现,表达的是对人性的不信任,是资本追求经济效益的结果。中国城市现在给人的感觉就是越来越雷同,越来越单调。这可能是激发梁鹤年反对功能分区的原因,但他在这个问题上有点偏激了。功能分区在总体上毕竟利大于弊。虽然他举证中古时期城市的杂乱无章可以给人一种有机和谐的感觉,但社会发展到如今的后工业革命时代,很难想象住宅区与工业区、商业区、行政区等杂处,这种环境会隐藏多少危险与弊端呢?20世纪50年代的北京旧城改造,“梁陈方案”建议把中央行政区建设在今天的公主坟一带,如果这个建议当时被采纳,那么,那种见缝插针、遍地开花式的破坏性建设是否会少一点?北京古城的文化遗产是否能多一些遗留?

  功能分区不是重点,资本追求经济效益也无可厚非,关键是怎样保障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统一。如果交通更拥挤、空气更浑浊、蓝天更稀缺,即使能住上更好的房子,我们的幸福感也不会增加。目前严峻的现实是,城市不仅很少给予我们想要的幸福感,甚至还在日益压榨居民的生存空间。深圳天价“鸽子房”的新闻就折射出我们的生存焦虑。房子原来只是人类的生存资料,当它变成资本角逐的新势力后,带给我们的是怎样的创痛?

  梁鹤年探讨经院派与“公平价格”,事实上是为了追求一种经济道德。中国的房地产开发逻辑近似于西方式的垄断,但两者的垄断意义有所不同。西方偏重个人资产,中国偏重全民资源。西方资本经济的公平价格来自无约束、无偏袒的自由交易,而中国房地产的开发机制是政府完全垄断收购农地和出售房地。因此,政府的责任是打造公平逐利的条件——放宽开发商进入市场的门槛,提升土地供给的明朗化和可预期性,同时提供租金合理、租约稳定的适用性租住房。梁鹤年说,土地垄断是必然的,与其让开发商以囤积土地、操纵供给的动机来垄断,还不如政府垄断更能带来公平的希望,以国家的权威力量保障土地的合理使用。但很可惜,梁鹤年在本书中却没能进一步探讨该以何种形式实现政府垄断,并尽量杜绝这个过程中的腐败,保障最大的公平。

  法国的做法也许可资借鉴。法国农业土地自由流转,除了产业政策支持,很重要的一点,还有许多相关机构致力维护农民权益。比如成立于1961年的全国土地整理与乡村建设公司联合会,按规定享有农村土地优先购买权。各地公证人要把农民之间买卖土地的合约在两个月前通知公司,如果买卖双方的价格不合常理,公司就可以优先购买权否决他们的交易。公司在决定购买这些土地的时候必须首先做好计划,购买后整理好就卖给需要的农民,一般情况下土地的用途不能改变。此外,法国劳动民主联合会、法国总工会、法国农民联盟等公共机构在维护农民权益方面都发挥了很大作用。我国农民利益的表达机制亟须完善,失地农民往往求告无门,因而助长了土地违法违规事件频发。如果中国要达成梁鹤年提出的“国家垄断”的想法,法国的经验是否有所启发呢?

  联合国1948年通过《国际人权宣言》,住房权被列为人人应有权享受的权利之一。这是一个理想。梁鹤年早在《西方文明的文化基因》中就探讨了现代西方人在经验主义、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的支配下带来的物质文明和人为灾难。他认为,个人至上的西方文明使人类丧失了道德行为准则。这个观点颇具挑战性。梁对西方式民主、自由和公民社会都大加痛斥:“西方公民社会是西方自由民主政制内部矛盾生出的怪物,在对抗特权与不公的假象下无休止地制造新特权、新不公。”梁鹤年在一定程度上道破了西方式民主的悖论,说西方规划民主化的实质就是权力游戏,因此他认为中国城市规划不能自废武功把产权私有化,而要发挥公、私权共存的优势,以公有拥有权的稳定力和权威性去创造私有使用和开发权的活力和适应力。他还认为“多元化”社会容易被“性恶”利用。假如社会承认“多元化”是好事,就得承认“少数”与“边缘”的价值观与生活方式与主流社会享有同等地位,那么,这就可能上演“阿拉伯人和他的骆驼”的故事,当阿拉伯人大发慈悲让骆驼一点点进入他的帐篷,最后就造成了整个帐篷的崩塌。我不赞同梁鹤年的这个观点。城市给人的幸福感之一,正是出于城市的多元化和包容性。何谓主流?何谓非主流?社会文化是个此消彼长的动态发展过程。我们凭什么标准去判断他人的生活方式是否主流?并且对非主流加以桎梏呢?

  梁鹤年对他所认为的建立在“性恶论”基础上的西方规划理念显然持抨击态度。他反对的是资本的功利主义特征。这种反对有其意义。就我们眼见的当前现实,现代城市虽然为人类社会带来了许多值得夸耀的变化,但也大量消耗了地球上的不可再生资源,造成大规模的环境污染,城市各阶层的矛盾日益突出。梁鹤年希望通过重建儒家稳固的伦理秩序来修复断裂的中国文化精神,维持城市文明的可持续发展。儒家的一些思想,对城市整体格局的把握,对城市公共设施如排水道等的设置,对城市民居与周围环境等的和谐度的考虑等,对现代城市仍很有启发和借鉴。不过,西方文明,自古希腊城邦起,城市都崇尚公民自由,而儒家集权思想对于我国城市规划理念的影响,却未必如同梁鹤年描述的那么理想化。从技术层面说,西方城市生态学、建筑学、空间技术等,也都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我国要走出一条适合国情的城市建设道路,还有太多课题需要探讨和摸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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