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把房地产政策的调整重点放在打击过度投机上,而不是简单采取限购政策了事。而抑制过度投机,关键是要改变形成过度投机的市场条件。首先要坚持房地产的市场化供给机制,特别是土地供应的市场化;第二,要坚决抑制投机性买房的杠杆行为;第三,要根据交易状况和交易标的,灵活调整交易税费;第四,对房地产交易差价所得实行累进所得税。
在带来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等多重效益的同时,分享经济的“野蛮生长”也遭遇到了发展瓶颈。新兴业态突破了传统管理模式,带来了潜在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