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大假将至,消费、旅游领域价格问题再次引发社会关注。记者在旅游大省四川采访了解到,四川省政府近日出台相关意见,要求创造良好市场环境进一步促进消费,其中明确要依法查处旅游市场主体强迫消费、价格欺诈、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近年来一些地方旅游旺季出现的“天价虾”“天价鱼”事件,往往对当地旅游形象带来严重负面影响,对价格主管部门加强执法、及时处置、妥善解决提出了更高要求。
据了解,常见的价格欺诈主要有:虚构原价(如抬高原价再打折),低标高结(如低价标签、高价结算),虚假价格承诺(如某电信运营商宣传购机享半价优惠,但实际优惠幅度未达到半价),隐蔽价格附加条件(如商家宣称预存50元抵200元,当消费者在实际使用时才知道有多种限制条件),模糊馈赠(如宣称送“大礼包”,但“大礼包”远低于市场价格)等。
此外,标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特价等,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出售的产品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以及谎称某种商品或者服务价格是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行为,都是法律禁止的价格欺诈行为。
记者从四川省发改委了解到,四川每逢重要节假日都要对农贸市场、超市、旅游景区、车站等价格违法行为易发的地方进行市场巡查,同时强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四川畅通价格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平台作用,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2015年全省共办结价格举报25309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