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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一企业氮氧化物排放超标 半年被罚款近8000万元
2016-08-22 作者: 记者 双瑞/郑州报道 来源: 经济参考报

  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的一家民营铝业公司,由于氮氧化物长期超标排放,今年上半年,新安县环保局多次对其开出《按日连续处罚决定书》,罚款金额累计达8000万元。

  据了解,这是新环保法和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相继实施后,河南省出现的金额较为巨大的行政执法案件。“按日连续处罚”的新环保法规定,使污染企业付出了比以往更重的代价,“花钱买污染”很难再行得通。

  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是一家民营氧化铝厂,项目规划为年产120万吨氧化铝,目前生产规模为80万吨/年。记者查询新安县环保局挂牌督办和行政执法信息,仅今年1月至6月,对该公司开出的处罚决定书就达9次,其中有7次为按日连续处罚,罚款金额累计7980万元。

  洛阳市环境监控中心监测数据显示:6月7日,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 #2锅炉排放口废气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273.24mg/Nm3至328.6mg/Nm3,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100mg/Nm3。6月30日,该锅炉排放口废气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101.2mg/Nm3至263.09mg/Nm3,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新安县环保局对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并且自6月10日起至6月30日止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每天罚款70万元,22天共罚款1470万元。此前,新安县环保局已经数次对该公司开出20天至28天不等的按日连续处罚决定书。

  据了解,氮氧化物超标主要原因是脱硝处理不到位。在接到环保部门的整改通知和罚单后,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进行过脱硝改造。根据新安县环保局的调查结果,该公司曾投资600万元改造锅炉的低氮燃烧器,截至2015年6月,已降低氮氧化物排放量约40%,但仍属超标排放。

  为什么罚款金额如此高?相关负责人介绍,首先根据去年开始实施的新环保法,可以对违法排放污染物且拒不改正的经营者按日连续处罚,另外,今年起实施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按日计罚的金额上不封顶。依照河南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环保部门按日计罚金额可在10万—100万元间浮动。

  记者查询新安县环保局上半年对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下达的按日连续处罚决定书发现,其中4次为每天70万元的罚款标准,3次为每天10万元的罚款标准,都在按日计罚金额浮动范围内。

  据介绍,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2台锅炉已在6月底完成脱硝改造,实现达标排放,罚款金额正在陆续上缴。

  今年上半年,河南省共立案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487起,下达处罚决定1099起,罚款金额10504.19万元。其中,按照新法新规新标共查办环境违法案件788起,涉及违法企业78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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