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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警方抓获一跨境偷倒垃圾组织者
2016-07-25 作者: 记者 郑生竹/南京报道 来源: 经济参考报

  记者近日从江苏海门公安部门获悉,因盗窃罪被网上追逃的王某已被抓获,此人涉嫌参与本月14日海门新江海河垃圾偷倒事件。据王某供述,参与组织将垃圾从上海运输至海门的并不止他一人。其供述是否属实仍需进一步调查。

  7月14日傍晚,群众举报有吊船在流经江心沙农场的海门新江海河段偷倒垃圾后,当地公安、环保、海事和农场等部门先后到事发地调查。经初步勘察后发现,主体垃圾为建筑垃圾,带有少量生活垃圾。记者在现场看到,倾倒所形成的垃圾堆伸出河岸,最远处达十多米,下方并有水泥板和钢柱支撑。河岸边的垃圾堆有一百多米长,上方堆满了破碎石块,到处可见锈迹斑斑的钢丝。

  海门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17日下午4时许,南通、海门两级公安机关抓获网上逃犯王某(男,30岁,南通开发区人),王某涉嫌非法组织倾倒垃圾的行为。

  18日上午,南通市副市长王剑锋带队组成的调查组赶赴倾倒垃圾的事发现场,并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据参加会议的海门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介绍,王某因盗窃在逃被抓获,在审讯中,王某承认此次装满建筑垃圾的两艘吊船由他组织从上海运输而来,但并不是为了偷倒在河中,而是要将这些垃圾用作附近化肥工厂扩建平整土地。后发现其中掺入不少生活垃圾,不符合对方要求,所以只能偷倒在河边。

  海门市公安局宣教科民警张松林表示,王某声称参与组织此次垃圾运输的并不止他一人。但办案人员发现其口供中有诸多矛盾之处,仍需进一步调查。目前警方以盗窃罪对王某采取强制措施,实施了刑事拘留,此次倾倒垃圾是否构成违法犯罪,需要环保、城管、航道等行政执法主体的进一步调查,若构成污染环境罪等罪名,会移送给公安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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