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深化国企改革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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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新时期指导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必将开启国有企业发展的新篇章。《指导意见》提出,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 |
市场化国改将掀A股兼并重组大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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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方案设计的路线,本轮改革的方式也主要集中在如何对国企加强监管,以及如何通过融资上市及在内部引入和推行董事会制度等市场化经营和管理方式提高效率,随着国企改革的持续推进,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力将大大激发。”一位央企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 |
多部委联合解读国企改革顶层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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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举行《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吹风会,国资委、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人社部等有关部门领导对《指导意见》进行权威解读。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国资委、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中央管理的110多家企业中积极推进包括直接授权试点在内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工作。 |
国企改革顶层设计回应六大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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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明确:“对企业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敷衍不追、隐匿不报、查处不力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失职渎职责任,视不同情形给予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