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业模式将不组织税务检查
2015-05-07 作者: 来源:新华道琼斯手机报
分享到:
【字号
大
中
小
】
记者6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近日下发意见要求,各级税务部门今年内不得专门统一组织针对某一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全面纳税评估和税务检查。专家表示,通过不断完善对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税收政策支持体系和管理服务措施,有利于培育新经济增长点,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集成阅读:
·
制造业原有商业模式将被颠覆
·
P2P平台需培育成熟商业模式
·
农资上市公司“触网” 商业模式待考
·
商业模式标准化产生价值
·
拉卡拉:在“有卡支付”上叠加创新商业模式
频道精选:
·
【思想】
药价放权更需强化政府责任意识
2013-06-14
·
【读书】
从IT到DT
2015-05-06
·
【财智】
多券商交易系统故障 凸显服务管理不足
2014-12-05
·
【深度】
改革推进落实遭遇“软抵抗” 利益固化现象浮现
2015-05-07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经济参考报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
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JJCKB.CN 京ICP证12028708号
分享到
X
腾讯微博
一键通
新浪微博
QQ空间
手机快传
搜狐微博
更多...
b
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