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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4   作者:记者 屈凌燕 关桂峰 沈汝发 方问禹/北京 福州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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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市场主体数量井喷 监管压力大 2.信息共享平台不统一 3.相关配套改革宜推进 4.加强信用监管构建桥梁

  截至2015年3月,全国全面实施商事制度改革已有一周年。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极大激发了投资和创业活力,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的登记数量和资本规模快速增长。但记者在浙江、北京、天津等地采访了解到,在注册资本金、年度检验制度等改革后,在对企业的监管等方面遇到一些新的问题。专家建议,加强基层工商部门监管力量;建立完善企业数据信息共享平台,对其进行信用管理;税务、公安等相关部门亟待实行配套改革。

  市场主体数量“井喷”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天津举办的2014夏季达沃斯论坛上表示,要在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掀起大众创业、草根创业新浪潮。2014年3月开始实施的商事制度改革在助推这股浪潮中无疑起了重要作用。同时,商事制度改革已经成为政府简政放权、转化职能改革的成功范例。
  回顾一年来商事制度改革的整个过程,无论是在早一步推行改革的深圳、广东、上海,还是在跟随全国改革统一步伐的其他省份;无论是在沿海发达省份,还是在内陆欠发达地区,市场主体均呈现两位数增长,“井喷”“活力”“红利”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词。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近期在北京发布第四部《行政改革蓝皮书(2014—2015)》。该蓝皮书称,北京市对商事制度改革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改革引发民间投资热情,新设私企呈现“井喷式”翻倍增长。
  据该蓝皮书披露,2014年3月至10月,北京市新设市场主体16.9万户,同比增长42%;其中企业12.8万户,同比增长67%;新设企业与个体工商户数量比为3.1:1,远远高于2013年同期的1.8:1,这客观上促进了市场主体结构的优化;服务业比重持续上升,制造业比重不断下降,三次产业结构继续优化。2014年1月至9月,北京新设的私人企业12.1万户,同比增长60%,高于2013年同期11%的增长水平,民间社会资本被明显激活。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3月至2015年2月,全国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1340.73万户,同比增长18.30%,注册资本(金)22.38万亿元,增长90.19%。其中,企业383.23万户,增长49.83%,注册资本(金)20.66万亿元,增长1.02倍。平均每天新登记注册企业1.05万户。
  新登记企业数量呈现“井喷式增长”的趋势,从中不难看出商事制度改革正在激发市场主体的创业热情,一大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资本注入到市场中,大大激发了市场的活力。
  市场主体数量迅速增加,直接反映着主体进入市场的时间大幅缩短。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一组数据显示:2011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办一家企业平均用时25.59天。而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办一家企业的时间缩短为14.29天,节省了近一半时间。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所做的调查数据显示,改革前注册的小微企业一个月内拿到营业执照的占63.8%,改革后这一数据攀升至87.45%。个体商户的状况也大致相似:改革前一个月内半期所有证件的个体工商户占77.5%,改革后这一比例猛增至90.17%。
  国务委员王勇日前出席省部级干部商事制度改革专题研讨班座谈会时强调,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商事制度改革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大攻坚力度,降低创业门槛,优化营商环境,释放市场活力,着力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为稳增长、促就业和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作出更大贡献。

  市场监管压力巨大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企业登记注册变得非常便利,市场主体数量大增。但改革也出现一些新问题。比如,工商部门难以掌握企业资本金变化,“两虚一逃”(即《公司法》中所指的公司虚报注册资本和股东虚假出资、股东抽逃出资的三种违法行为)的情况始终存在;市场准入门槛大幅降低,企业登记数量“井喷”,对市场监管形成巨大压力。
  一是注册资本金。浙江省工商局企业管理处处长钮建平说,过去对注册资本最低额度、实际到位、出资方式、缴纳期限等都有限制,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就是公司实力和企业偿债能力的象征,但现在很难判断。
  “一个70岁的老人注册公司,认缴5亿元,认缴期50年。这样的超大注册资本、超长认缴期限的公司违背常理,但新修订的法律不禁止,工商部门劝不动。”钮建平说。
  北京市通州区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王超说,现在注册了很多一元钱的公司,但这些公司未必就开展营业,给监管带来不小难度。
  同时,由于工商部门不能掌握企业资本金变化,也失去了重要的监管手段。记者了解到,注册资本金“两虚一逃”情况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前就一直存在,由于注册资本金的异常变动,很可能是企业发生重大变化,而且可能导致重大经济纠纷,所以工商部门重点监管。
  例如,某珠宝销售有限公司2014年4月新公司法实施后成立,申报的认缴注册资本8000万元,认缴期二十年。2014年5月正式运营,对外宣传资本金8000万,发布现货白银投资广告,在网络上开展白银交易,并以所谓的老师指导客户进行炒银操作,导致多人保证金少则几万多则数十万血本无归,受骗的多为老年人。事情发生后人去楼空,工商部门一查,法人和股东就是两名90后的年轻人,资本金认缴8000万无踪影,企业根本没有承担能力。
  二是年度检验制度。据北京市工商局介绍,年度检验制度改革打破了多年来工商部门以年检验照了解经营户情况、集中清理问题经营户的工作模式。市场主体数量增多,加大了“查无”压力。
  “无照经营者大多分布在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流动性强、隐蔽性大,取缔难度极大。”北京市工商局一位负责人说,“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他们可能会更加猖獗。”
  另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对查处超范围经营户、健全经济户口档案、实现精确监管也带来了一定影响。北京市工商局市场处处长李晓梅说,美发美容行业超范围经营现象十分突出,工商年审的监管放松后,这一行业的安全性让人担忧。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说,市场准入门槛大幅降低,企业登记数量“井喷”,对市场监管形成巨大压力。
  基层工商部门反映,市场主体大增使得监管力量捉襟见肘,建议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加强培训指导,建立精细化、网格化监管机制,推动执法重心下沉,解决基层力量薄弱、专业性不强问题。

  信息共享平台不统一

  记者调研了解到,目前不少地方政府还没有建立真正统一的企业数据库,缺乏共享的信息平台。“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问题还存在。”钮建平说,如果要查一个企业,现在还要去质监局、工商局、税务局等部门分头去查,应该有一个平台,查一个企业就可以查出其名下的各类信息。
  浙商研究院执行院长杨轶清认为,对商事主体的信用管理是改革的重要基础,基于政府部门的内部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和基于外部信息检索、统一发布的信用公示平台,是商事登记“宽入”与“严管”的桥梁,是改革顺利推进的保障。
  杨轶清建议,应由政府高层部门牵头,明确要求其他部门也要在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将信息公示系统建成真正的信用社会的数据基础平台。同时,通过完善统计数据、法人库的建设等,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和数据应用水平,加强市场监管和服务,提高市场监管的科学化和信息化。
  记者从浙江省工商局获悉,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经建成,全省近400万市场主体的信息将通过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开放,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可以登录该平台进行企业信息查询。通过信息公示制度,失信的企业、有污点记录的企业就将会寸步难行。
  天津市搭建完善网上公示平台,通过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约束和大数据手段对各类市场主体实行信用风险等级管理。对守信企业减少检查频次或免检,对问题企业亮“黄灯”、“红灯”,甚至列入黑名单。
  北京市也正式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通过信息系统公示,对企业进行信用约束。北京市工商局副局长崔建立认为,工商部门应构建以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
  有关专家建议,工商、卫生、质监等职能部门应强化协调监管,建立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形成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同时,政府部门应将企业部分信息公布于众,增进公众对企业经营状况、诚信情况的了解,让无良、失信企业处处碰壁,倒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相关配套改革宜推进

  商事制度改革快速,但企业反映其他部门跟进较慢。业内人士认为,目前数据对接还存在不少问题,公安、工商、税务的系统都是各管各的。应该推行多网合一、多证合一、多档合一、多表合一,合不了的并联审批联办,企业有一个社会信用账号就可以。
  在北京经营一家小型融资公司的张兵说,现在仍需填写各种表格,跑多个部门办理证件,事实上像税务登记,国税、地税各要一套表,应该可以合并在一起。
  “改革的方向是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三证合一’登记。”钮建平建议,可以考虑实行“代码合一”,即设置一个统一的社会法人代码,查询、数据交换一个代码就可以。
  浙江省工商局一位负责人反映说,“先照后证”改革后续的担忧是,企业领取执照后花费了很多精力来装修、租房,但最后如果没有获证,投资已经进去了,不让其营业就比较困难。
  “譬如,商事登记取消了对经营场所的前置审批,产生了大量的家庭旅馆商事主体,但当他们进一步了解到旅馆业需要具备的其他审批要求不变后,大多放弃了继续申请相关审批的想法。”这位负责人说,许多新增的商事主体有可能成为僵尸户,甚至成为有照无证的经营户。
  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蔡元庆认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从立项、论证到最终推出,市场监管部门措施到位力度大。然而,这项改革涉及20多个政府部门,如果其他部门对改革认识不足,将会影响改革实施。
  南开大学国家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戴金平建议,应理顺部门之间的关系,使部门的“物理组合”产生“化学效应”,推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政府各部门的改革最终要形成合力,才能发挥最大效果。”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注册资本登记,逐步实现“三证合一”,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为企业和社会服务一张网,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各级政府都要建立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有力推进机制,给企业松绑,为创业提供便利,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要简化程序,明确时限。
  专家认为,有关部门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中,应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尤其在“证照分离”后要做到管理不缺位。另外,还需及时完善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解决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中遇到的新问题。

  加强信用监管构建“宽入严管”桥梁
    记者 屈凌燕/北京报道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最终的目的是让企业的市场主体身份回归,也就是说企业该承担什么责任就承担什么责任,而不是政府越俎代庖,充当守门员的角色。记者在各地调研后了解到,基层干部和专家更关注改革启动后能否发挥成效,他们认为应关注以下问题:
  放松管制同时要加强服务。目前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在释放“放松管制”的有限政府理念的同时,还应重视“服务为本”的服务行政的理念,服务和指导性的工作要完善。
  证照分离后防止管理缺位。如果登记部门不在行政监管的开端、市场活动的入口进行把关,而审批部门的监管力量没有充实、管理职能没有跟上,就难免形成监管的空白地带。“宽入”的目标达到了,如果管理措施不完善,后续监管缺位、失位和不到位的情况就会逐渐显现。
  监管方式、重心变化。从以前的文件审核,到现在的现场监管,从以前的“等人敲门”转变为 “出门找人”,执法人员和文员的比例要发生变化,更多现场监管,更多巡查。
  基层干部和专家认为,改革成功与否还有一个重要的基础,即建立市场主体的信用管理体系。也就是在改变以往“重审批轻监管”的模式和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实施监管的方式,用加强信用监管的方式促进市场的诚信经营。对守信行为加大激励机制,促进其做大做强;对失信行为共同采取措施,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运用信息公示、协作配合、激励约束等手段,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模式,最终实现“严管”的目的。
  但是记者调研中了解到,目前不少地方政府还没有建立真正统一的企业数据库,缺乏共享的信息平台。“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问题还存在。”
  目前全国各地正在推进的市场监管机构改革,从执法主体到法律程序文书逐步统一,证照合一也已经在部分地区先行先试,大市场监管的格局正在初步形成。
  但是除了基于政府部门的内部信息共享、结果互认,还应建立基于外部信息检索、统一发布的信用公示平台,在这基础上建立的市场主体的大信用管理体系,才是商事登记“宽入”与“严管”的桥梁,是改革顺利推进的保障。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正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茅所说,在放宽市场准入的背景下,信用约束尤为重要,信用体系建设刻不容缓。一是牢固树立信用意识。引导全社会自觉遵守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抵制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二是创新信用监管方式。推动信用监管、行为监管、综合执法、社会共治一体化,坚持褒扬诚信与惩戒失信并重,将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与其品牌声誉紧密结合,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企业诚信经营。三是强化信用约束机制。要认真实施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建立健全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强化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息约束,完善信用约束机制,真正实现“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的严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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