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改方案下的投资机会
2015-01-09    作者:韩永先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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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沉寂了12年之后,新电改进入了破题之年。

  有报道称,“新电改”政策的核心是一次电价改革,或将采取输配电价独立核准+经营性电价市场化的形式推进,以“竞价上网”为最终目的。日前新电改方案已通过国务院审核,有望于2015年初出台。

  据悉,新电改方案将实现网售分开,明确电网企业的公共服务属性,重点是“四放开、一独立、一加强”,即输配以外的经营性电价放开、售电业务放开、增量配电业务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供电计划放开,交易平台独立,加强规划。

  对于新电改方案,申银万国研究员李慧勇分析称,新电改的关键在于实现网售分离,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售电、电价放开和交易平台独立,发电企业可以直接与终端企业用户进行市场化电力交易,发电企业利好落地。在既有模式下,发电企业电力竞价上网,电网企业向终端用户售电,差价成为电网企业收入来源。而因为电网的自然垄断特征,电网企业对上下游均具备相当程度的垄断能力,从而对上网电价形成抑制。在新电改模式下,发电企业可以直接与下游用电企业进行电力交易,而电网系统仅针对所提供的输电、配电服务,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服务费用,从而打破电网对上下游价格的垄断,部分实现供电价格市场化。

  而输电、配电与调度分离不在本次电改范围内。电力调度是保障电网安全运行、可靠供电、生产有序的一种综合管理手段,属于电网监管的基本职能,而输电、配电则是将电力由发电端输送至最终客户端的基本服务。调度与输配电不分容易造成电网系统借助调度权实行差别上网或差别供电,以实现垄断定价能力。输配电与调度的分离将成为未来电改的长期方向之一。

  中信建投研究员徐伟则认为,售电侧如何改革的讨论方案提出了六类未来可参与售电业务的主体。其中5类是竞争性的售电主体,还有一类承担售电兜底服务的机构。第一类是不承担电力输配任务的市县级供电局,重组为独立的售电公司,从发电企业直接购电,缴纳输电费用,自主向用户售电;第二类是以五大发电集团为主的发电企业,可能在企业内部组建售电部,直接与用户谈判,在大用户直接交易的同时,从事售电或配电业务;第三类是与电网相关的工程建设公司,与用户贴近的节能服务公司均有成为售电主体的机会;第四类是大型工业园区可以组建配售电主体,为园区或开发区内企业提供售电服务;第五类是有条件的社会资本组建售电企业,直接提供售电服务。

  在“管住中间,放开两端”的整体思路下,售电侧与发电侧的市场化是最具魅力的方向。而且其中售电侧市场开放是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中的最大亮点。售电侧市场开放后的总收入是万亿级别,而净利润将是千亿级别,市场空间极其巨大。

  广发证券分析师认为,电力公司良好的盈利能力、现金流,以及原有主业相对狭窄的发展空间,为后续可能推进的改革提供了良好的动力。同时电力体制改革同步推进,为率先迈出自身变革的上市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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