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再获减54项行政收费
2014-12-30    作者:韩洁 申铖    来源:经济参考报
分享到:
【字号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9日发布消息,为进一步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经国务院批准,从2015年1月1日起将取消、停征和免征合计5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根据两部门发布的《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明年将取消或暂停征收包括征地管理费、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费、企业注册登记费在内的1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同时,全面清理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重复设置、收费养人以及违背市场经济基本原则的不合理收费。
  通知明确,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征包括土地登记费、住房交易手续费在内的4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也要对小微企业免征,具体免征项目由各省(区、市)政府确定。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集成阅读:
· 两部门出台小微企业免征政府性基金政策
· 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
· 李克强:发展融资担保 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
· 调查显示:三季度盈利小微企业不足六成
· 国务院十条措施扶持小微企业
 
频道精选:
· 【思想】讨论延迟退休应基于事实基础 2013-06-14
· 【读书】探寻阿里帝国崛起和走向世界的秘笈 2014-12-24
· 【财智】多券商交易系统故障 凸显服务管理不足 2014-12-05
· 【深度】养老金并轨“七问” 2014-12-29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经济参考报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JJCKB.CN 京ICP证120287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