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普查对去年GDP修订幅度约为3%
2014-12-17    作者:方烨    来源: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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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16日表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对去年GDP修订幅度约为3%。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有记者问及,这次经济普查会不会对GDP或者GDP增长率做出修正?马建堂表示,由于经济普查获得了比平时更为详实的资料,所以按照国际惯例需要对GDP进行相应的调整,就是对2013年的GDP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多少将在12月19日以国家统计局公告的形式正式对外发布。“三经普”以后对当年GDP的修正幅度,不仅大大低于第一次经济普查对2004年GDP的修订幅度,也小于第二次经济普查以后对2008年GDP数据的修订幅度,“三经普”以后对GDP的修订幅度,3%多一点。

    马建堂表示,经济普查以后对GDP修订的幅度越来越小,也表明常规的统计调查工作和GDP核算工作越来越准确,特别是服务业的统计越来越健全。第一次经济普查以后对GDP修订幅度比较大,主要是当时服务业统计比较薄弱,最近几年统计局大力加强了服务业的调查统计,所以普查以后对GDP修订的幅度越来越小。

    马建堂还强调,这次经济普查的质量总体上是高的,调查单位的净漏报率和数据填报的综合差错率都较低。他说,经济普查和任何统计调查一样,它的生命力、它的价值在于数据的真实和准确。第三次经济普查,国务院领导再三强调,普查数据必须实打实、硬碰硬,统计局牢记这六个字的嘱托,恪尽职守,为保证普查数据的可靠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办法,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重要措施。一是科学设计,依法实施。二是创新手段、保证真实。三是社会监督、公开透明。

    根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过去5年我国单位数明显增长,表明我国经济社会活力充足。2013年末,全国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085.7万个,比2008年末增长52.9%;产业活动单位1303.5万个,增长47.1%;有证照个体经营户3279.1万个,增长14.1%。从行业看,批发零售业占比最高。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占25.9%;制造业占20.7%;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占14%。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占50.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26.8%;住宿和餐饮业,占7.3%。

  就业增幅明显。2013年末,全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5602.3万人,比2008年末增长30.4%。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9013.4万人,比2008年末增长10%。数据还显示,我国9成以上的企业都是小微企业,就业吸纳能力强,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意义重大。2013年末,全国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785万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95.6%。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批发业、零售业。

    产业加快转型升级,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提升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据发布,2013年,开展研究与试验发展(简称R&D或研发)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54832个,比2008年增长101%,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4.8%。R&D投入大幅增长。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8318.4亿元,比2008年增长170.7%;R&D经费投入强度为0.8%,比2008年提高0.23个百分点。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56.1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0.5万件,分别比2008年增长223.2%和368.7%;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36.6%,比2008年提高11.4个百分点。

    据悉,五年一次的全国经济普查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第三次经济普查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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