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逃费成医院难以承受隐痛
2014-11-21    作者:记者 董小红 叶建平/成都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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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患者欠费、逃费问题一直是医院的“隐痛”。记者近日在成都多家医院调研了解到,2013年,成都仅10家三级医院被欠逃费已超过2000万元。并且,欠逃费呈逐年上升趋势,严重影响医院的正常运营,甚至存在拖垮医院的威胁。在庞大的欠逃费群体背后,既有真正需要救助基金补助的患者,也有蓄意欠费的患者,除了加快推动救助机制的建立,还需要诚信和法律体系的约束。

  医院不堪“死账”重负

  记者近日在成都调研了包括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在内的10家医疗机构,根据医院官方统计,2013年度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欠逃费总额超过600万,四川省人民医院欠逃费总额也达到560万,被欠费用最少的成都416医院也超过80万,10家医院2013年被欠逃医疗费用总额已超过2000万。
  “三无”人员是医院欠逃费中的一类主体。“三无”人员是指无身份(姓名和居住地)、无家属或单位、无经济来源的患者。“三无”人员就医难一直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也是医院管理中的重点。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医院一直将疾病救治放在第一位,采取先治病后付费的原则,对一切“三无”人员开放生命救治的绿色通道。2011年至2013年3年期间,该医院共收治“三无”患者286例,累计支出医疗费用共451509.9元,护理费和伙食费还未算入其中。
  同时,在欠费人群之中,存在纠纷的患者一直是主力军,也是令医院最头痛的部分。成都363医院相关负责人说,纠纷分为很多种,但欠费的风险最终都被转嫁给了医院,其中有家庭对医药费分配的纠纷,找不到肇事者的交通事故等等。
  另一方面,恶意欠逃费也成为当前各大医院面临的一个“老大难”。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实际上,欠费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属于恶意欠费、无理赖账。“我们曾调查过一个欠费大户,他口口声声讲经济困难,但我们到他家中一看,他不仅有较好的房产,甚至还有一辆私家车。这一问题需要引起全社会重视。”该负责人说。

  “无力”的医院追缴

  记者了解到,在越来越沉重的欠逃费“死账”面前,医院的追缴却往往是十分困难的,不少医院实际上已经放弃了对欠逃费的追缴。
  一方面,追缴需要相当的人力,大部分医院都没有专门的追缴人员。成都市第六医院财务科一名工作人员说,很多时候,发现患者留下的地址和电话号码都是假的。就算是真的地址,遇到地方比较远的,往返几次就要耗费大量的成本,一般也很难收回来。
  另一方面,是否采取法律手段催缴也是医院的一个“心头之痛”。接受记者采访的大部分医院都没有借助法律手段来催缴医疗欠逃费,究其原因,一是他们认为法律只针对恶意欠费的群体,但是否属于恶意欠费很难界定,用法律武器同时也要承担大量的成本;二是不少医院认为,如果过度曝光,害怕更多患者效仿,选择拖欠医疗费用。
  因此,记者调研的大部分医院对于欠逃费都采取医院自己消化的办法。对于追查无果的费用,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医务部就采取将患者信息存档,同时通报财务部,然后医院按照财物核销程序进行统一处理。
  记者从成都市卫生局了解到,据2012年一次性统计,全市部、省、市、县83家公立医疗机构为包括疾病应急救助在内的相关病人累计垫支门诊费173万元,住院费4332万元,合计约4500余万元。

  加快多管齐下破解“顽疾”

  实际上,欠逃费是医院一直存在的“顽疾”,业内人士和专家表示,单靠医院的力量无法解决,需要加快多管齐下长效治理。
  一是加快制定可操作的疾病应急救助细则。记者了解到,2013年2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急危重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患者,其在医疗机构接受紧急救治后发生的急救医疗费用,将由专门设立的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予以补助。
  对于医院来说,该文件让“三无”人员的治疗费用有了制度保障。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庄一强认为,应尽快制定相关的可操作细则。例如,如何进行三无人员的身份确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医院作为医疗救助单位,是没有身份核实功能和职责的,那么接诊到没有身份证、没有资金来源、无家属或单位的“三无”人员时,医院怎样配合公安部门、民政部门进行衔接?接下来的相关流程有谁来具体负责?这些都有待细化。
  二是社会救助制度的完善和大病保险制度的健全是解决医院被欠逃费的根本之策。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授丁少群告诉记者,一部分重病患者因无法支付医疗费,才选择欠逃费。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同时,健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加快建立多层次的重大疾病保障体系,解决患者的后顾之忧。
  三是需要社会诚信体系的约束,让恶意欠逃费人员在诚信体系下寸步难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目前国内的诚信数据库还不够健全,医院还不能向银行等单位直接提供恶意欠逃费者的名单。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在诉讼中被确定为失信人员的名单将入库向社会公布。因此要让赖账的患者意识到,恶意的欠逃费将直接影响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法律将成为解决医疗欠逃费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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