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正式发布上市公司退市制度
2014-10-17    作者:马婧妤    来源: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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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7日表示,此前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的退市改革意见正式发布实施。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发布的意见主要做出五项修改,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主动退市的内部程序,增加退市需经过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二是明确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判断的原则标准,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并被行政处罚认定为重大违法行为的,交易所应暂停其上市;三是补充了例外情形,包括对暂停上市公司在终止上市前行政处罚撤销、违法行为认定更改等情况;四是完善了退市整理期制度;五是完善了相关股份减持的要求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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