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厅和财政厅日前联合出台《学前教育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试点方案》,将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向民办幼儿园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在较短期内缓解“入园难”和“入园贵”问题。 据了解,承接政府采购的主体是由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求资质完备、收费合理、财务公开、条件达标、保教规范。而且,要求办园时间3年以上,近3年无违规办园行为,无安全隐患,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 江西省教育厅要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幼儿园服务信用档案和退出机制。如果发现提供服务的民办幼儿园不符合资质要求的,记录信用档案,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民办幼儿园不得参加下一年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竞标。弄虚作假、冒领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3年内不得参与政府购买民办幼儿园服务。 此外,江西还将建立健全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对购买民办幼儿园服务项目数量、保教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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