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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2   作者:记者 何丰伦 郑良 李劲峰采写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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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资金断裂老板跑路 民间借贷泛滥 2.风险危及金融生态 3.监管缺位市场混乱 4.专家:推动民间资本市场阳光化运营

  近期多地老板跑路频发,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大幅增加,凸显部分地区民间融资风险进入集中暴露期。《经济参考报》记者在多地调研了解到,民间融资风险既受经济大环境影响,也系民间投机性借贷泛滥、中介机构违规操作、地下运行监管缺失等诸多因素所致。受访专家和业内人士表示,民间金融风险存在进一步放大和爆发趋势,容易传导金融风险,冲击实体经济影响社会稳定,需引起高度重视。

  资金断裂老板跑路 非法集资案件高发

  自去年下半年来,受经济下行、流动性趋紧等综合因素影响,各地非法集资吸储、民间借贷纠纷等案件大幅增加。业内人士指出,一批高杠杆、高成本扩张企业资金链断裂,民间借贷逾期违约案件高发,老板跑路频繁上演,标志着以民间借贷为主的我国民间金融风险进入集中暴露期。
  福建龙岩天成集团董事长黄水木“卷款十亿出逃”事件仍在持续发酵。据多位债权人介绍,近年来,黄水木长期以2到5分的利息,向商会会员、同乡、朋友等借款。去年以来,因资金链出现紧张,黄水木开始转移资产,并于今年5月出逃境外。目前,登记债权人达200余人,金额近10亿元。
  龙岩市新罗长汀商会副会长李时栓说:“黄水木前些年做房地产赚了不少钱,但他‘摊子越铺越大’,除去龙岩的多个重点项目外,在老家长汀和省外也有房地产项目,为了搞这些项目,他四处借钱。”
  福建省高级法院介绍,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3.7万多起,案件数量同比大幅度增加。今年前5个月,四川省共查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33起,同比增长近1倍。多地金融监管部门负责人表示,当前非法集资风险总体可控,但处于多发状态,尤其是民间借贷风险不断累积,房地产、代客理财、投资咨询等领域进入风险集中释放期,涉及案件明显增多。
  频频出现的老板跑路现象,更容易引发市场担忧。今年来,除福建龙岩房产商黄水木外,广西柳州正菱集团实际控制人廖荣纳出逃,身负民间借贷30多亿元;浙江杭州中都百货董事长杨定国潜逃,企业欠债金额超过20亿元;江苏江阴丰源小贷公司负责人任标跑路,涉及债务资金约10亿元。柳州市公安局一位办案人员表示,“拖欠银行贷款、身负巨额借贷、改变法人代表、离境出逃跑路”成为当前一些出险企业负责人躲避债务的普遍做法。
  业内人士介绍,近期非法集资现象高发,背后意味着不少企业和项目资金链紧张,被迫借助高成本的违规融资手段来维持运转;企业老板频频跑路,代表着一部分企业资金链已断裂。不断聚集的借贷风险,可能引发更大范围的民间借贷危机。

  民间投机借贷泛滥 中介机构推波助澜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当前民间融资领域案件高发,隐患重重,主要原因有:信贷收紧致使扩张企业被迫靠民间借贷“短贷长用”维持运营;大批投机性借贷资金涌入房地产和采矿业,行业遭遇调控不景气,难免违约和坏账结局;部分中介机构以投资理财等名义非法集资,推波助澜。
  近期被国际刑警通缉的原广西柳州首富、正菱集团实际控制人廖荣纳,被曝跑路后留下近百亿债务,其中民间融资就达30多亿元。
  办案人员介绍,发迹于装备机械的正菱集团,在2008年前后大举涉足资本经营和地产投资。集团一方面成立正菱担保等机构获得融资担保或直接吸存,另一方面大举进军地产项目,以期偿还高额融资利息。受市场低迷影响,房地产项目积压资金链断裂,廖荣纳在4月份潜逃境外。
  广西正菱集团从“风光无限”到债务缠身的经历,正是民间借贷从大肆扩张到风险暴露的缩影。业内人士介绍,当前民间融资领域案件高发,隐患重重,主要原因在于:
  一是信贷收紧项目“搁浅”。一些银行界人士认为,温州是民营经济“风向标”,眼下从东部向中西部蔓延的民间融资风险,与两年前的温州资金链、互保链风险延续有较强联系。业内专家分析认为,自2011年信贷高增长退潮后,一批过度扩张企业被迫靠民间借贷“短贷长用”维持运营,一旦融资难以为继就难免“搁浅”。
  二是投机借贷大行其道。当前股市楼市不景气,大量民间资本涌入“只管收益,不看风险”的投机性借贷。分析人士认为,年利息普遍超过20%的民间借贷资金,只有房地产、采矿业收益率才可能与之相匹配。大批投机性借贷资金涌入房地产和采矿两大行业,受国家调控影响后,就难以避免违约和坏账的结局。
  三是中介机构推波助澜。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介绍,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担保中介融资、互联网金融、小额贷款公司遍地开花。这些中介机构在争夺市场中,以投资理财等名义逐渐演变成加强版、网络版的非法集资。今年以来,北京、四川、广东等地一批网贷平台、担保融资企业频现老板失联,不仅引发行业混乱,还对民间融资风险集中暴露产生叠加放大、推波助澜的作用。

  利率上升敞口扩大 风险危及金融生态

  在经济回暖尚不明确,民间借贷利率上升,以及房地产和采矿业市场持续萎靡等情况下,民间金融市场风险敞口将进一步放大,有可能危及区域金融生态,压缩实体经济融资空间,损害群众利益引发大量信访群访问题,影响社会治安。
  有着民间借贷利率风向标之称的“温州指数”今年二季度报告显示,受部分企业陷入担保链困境等因素影响,综合利率环比略有上升;因企业出险隐患依然较大,预计下半年民间融资综合利率可能有所回升。
  部分受访人士认为,在经济回暖尚不明确,民间借贷利率上升,以及房地产和采矿业市场持续萎靡等情况下,民营企业融资压力将持续加剧,导致民间借贷违约、坏账等问题持续高发,民间金融市场风险敞口将进一步放大,至少带来三方面隐患:
  一是传导金融风险,形成恶性循环。湖北一家金融机构4月份调查发现,103户风险贷款客户中,涉及民间高息借贷27户,民间借贷金额高达36亿元,远超这些企业在银行的贷款余额。金融监管部门表示,现在大部分企业都是银行贷款与民间借贷两头融资,任由民间借贷风险继续暴露,大批出险企业倒闭后,即便拥有偿债能力也优先偿还利息高的民间借贷,必然导致金融系统的不良贷款攀高,形成恶性循环危及区域金融生态。
  二是冲击实体经济,加剧市场恐慌。广西一家新能源汽车公司负责人表示,近期一些企业家不堪高利贷重压纷纷跑路,加之市场各类真假传闻四起,使银行和供货商“草木皆兵”。银行为控制风险不愿续贷,正需金融输血的实体经济行业融资空间被进一步压缩,甚至出现集中债务挤兑。
  三是群众利益受损,影响社会稳定。多位公安机关一线办案人员表示,当前民间借贷中存在大量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涉及人数多,集资对象缺乏对“高收益代表高风险”的认识,一旦民间借贷崩盘,往往引发大量信访群访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当前民间借贷中,不少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参与其中,他们虽然不直接出面,却能够掌握很多案件尚在处置过程中的信息,煽动力与破坏性更强,不利于社会稳定和债务化解。

  监管缺位市场混乱 地下运转隐患丛生

  西南财经大学等研究机构近期公布报告显示,去年我国民间金融市场规模超过5万亿元。一些业内人士表示,规模庞大的民间融资,能有效满足市场多层次资金需求,助推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同时因监管主体缺位和机制不完善,民间借贷长期“地下运转”风险丛生。
  福建省高级法院民二庭法官刘炳荣说,民间借贷已成为我国金融市场中重要组成部分,但相关法律长期空白,社会各界对民间借贷行为的合法与非法等问题看法各异。“浙江吴英非法集资”等案件引发公众巨大争议,凸显立法明确民间借贷法律边界、健全监管机制体系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民间金融监管缺位现象也屡遭社会质疑。受访专家表示,当前民间融资多头监管和监管缺位问题较为突出,比如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由各地金融办监管,投资公司和中介机构归工商部门管理,而典当行由商务部门监管。董登新说,多头分散管理使监管长期缺位,担保、中介、小贷等机构纷纷“不务正业”,违规吸存放贷。
  部分民间放贷者和融资中介机构反映,当前民间借贷市场较为混乱,信用和债务情况缺乏查询渠道,加上准入和退出等机制欠缺,导致民间借贷长期游离在灰色地带。湖南省一位长期放贷的“资金掮客”认为,由于很难了解借款人的债务和经营情况,放贷时只能通过大幅提高利率来弥补风险。
  此外,经历2011年的民间借贷危机后,浙江温州和福建泉州等地展开金融综合改革试验,探索民间借贷登记备案,出现的新问题也值得引起重视。去年底建立的福建晋江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目前累计登记借贷业务351笔,总金额达7.5亿元。服务中心主任林霖强说,晋江民间融资总额每年超千亿元,目前登记的还只是“冰山一角”。
  记者采访发现,民间借贷登记中心登记的融资要受“最高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存款4倍”限制,远低于地下钱庄、担保公司的借款利率,一些投资者为追求高利,不愿前往登记。此外,一些借款人表示支持借贷登记,但考虑借款信息公开后,银行会要求还贷,出借人也担心利息收入需交个税,登记积极性不高,影响借贷登记服务推广。

  专家:推动民间资本市场阳光化运营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广西、福建、湖北等地调研发现,眼下民间融资风险呈现集资方式隐蔽、涉及金额较大、跨区蔓延加快等特点。部分专家认为,政府应完善监管机制,从引导企业自救积极化解债务,展开排查整顿入手,立法明确民间借贷法律边界,进一步完善民间金融监管体系,推动民间资本市场“阳光化”运行。

  集资金额放大手法隐蔽

  记者采访了解到,近期部分地区民间融资风险集中爆发,在借贷形式、资金规模、波及范围等方面都出现一些新特点,需引起关注。
  ——集资隐蔽发现难。因深陷民间借贷而停业的湖南冷水江金鹰集团,清查债务时才发现企业违规开设有内部银行,通过员工及其亲属大肆揽储;湖北、河南等地农业合作社,以饲料预付款等名义向农民大量集资;还有不少资不抵债的企业,靠虚假报表骗取银行大额信贷,放大金融风险。
  福建省高院副院长林卫里、柳州银监分局局长熊小军等人介绍,眼下大量非法集资等违规借贷行为,往往披着投资、理财等合法“外衣”,企业的资产负债、现金流账目做得“完美无缺”,手法隐蔽欺骗性强,日常监管很难发现,等到暴露时资金池已形成规模,大量资金被转移,能追回的损失很少。
  ——违规借贷金额高。近期一系列民间借贷集资案,涉案金额轻易上亿甚至数十亿元。湖南湘潭县近期被批捕的41岁男子朱佰光,仅以投资当地沿江风光带等工程项目为由,就集资诈骗3.6亿元;广西正菱集团涉及非法集资金额超过30亿元。
  不少办案人员表示,由于民间融资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民间借贷单笔金额“水涨船高”。还有些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民合作社,以相对较低的利息吸储后,再高息放贷给大中企业,形成借贷金字塔结构,导致集资金额不断放大,债权结构十分复杂。
  ——信用风险蔓延广。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眼下民间借贷已从以往的熟人亲友担保借贷,拓宽到陌生人之间的经营性融资,加上跨地区、跨行业之间的民间融资增多,使民间借贷信用风险从小微企业向大中型企业蔓延,从产能过剩行业向上下游企业蔓延,从风险已经集中显现地区向其他地区蔓延的特征十分明显。

  完善监管拓宽融资渠道

  面对民间借贷风险暴露扩大趋势,业内人士认为,各地应尽快开展民间借贷风险专项清理整顿,在明确民间借贷合法边界的基础上,改变现有计划性监管方式,引导监管市场化,多管齐下构建完善的民间金融监管体系,加速民间借贷市场在阳光下运营。
  首先,化解与排查并重,遏制风险蔓延。部分省区的金融办负责人表示,对已出现老板跑路或资不抵债的企业,应迅速组织理清出险账目和债务关系,支持企业积极重组和引进投资进行自救,化解债务危机挺过难关;或展开资产清算进入破产程序,引导债权人采取司法渠道合理追偿。
  福建省高院法官刘炳荣、桂林理工大学区域经济学博士后曾鹏建议,各地应尽快开展民间借贷风险专项清理整顿,排查民间金融机构业务和高负债企业经营状况,及时对超范围经营的担保中介机构,进行取缔或追究司法责任。
  其次,完善民间金融监管体系,推动地下融资阳光化。不少专家认为,民间借贷市场“宜疏不宜堵”,应在鼓励各地制定地方性法规,明确民间借贷合法边界的基础上,改变现有计划性监管方式,引导监管市场化;试点明确民间金融监管主体和责任,并尽快完善市场准入、登记备案、信息披露、信用征集、退出机制等一系列配套体系,加速民间借贷市场在阳光下运营。
  最后,畅通民间金融出口,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部分受访人士建议,在国家逐步放宽民资准入领域的同时,引导民间资金以合法的私募基金等形式进入获取回报,避免风险聚集在房地产等少数领域;鼓励中小企业以入股等方式使用民间资金,降低对间接融资的过度依赖;加强宣传教育和风险提示,倡导形成责任主体和投资人各自承担责任和风险的投资理念,改变政府长期“兜底”的风险处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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