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财经评论文字稿-反垄断:亿元罚单能否降车价?
2014-09-15    作者:    来源: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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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湖北、上海两地分别公布了对部分汽车企业及经销商价格垄断行为的处罚决定,一汽大众和克莱斯勒分别被处以2.4858亿元和3168.2万元的罚款。那么,罚单对于车企意味着什么?未来车价会降吗?汽车市场秩序如何建立?央视财经频道主持人沈竹和特约评论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时建中、著名财经评论员张鸿共同评论。

  亿元罚单能否降车价?汽车市场秩序如何建立?

  张鸿:这是整车企业的第一张罚单 这张罚单确实也不少

  (《央视财经评论》评论员)

  罚单是大还是小,那看你的胃口和你的希望,这个胃口你要和国外比的话,那确实连和解都是多少亿美元、欧元。在国内,可能很多人觉得不过瘾,因为之前曾经胃口被吊高到,比如奥迪就吊高到18亿,他怎么算的呢?他算的是全国销售量是1900多亿,然后一看罚款最少是1%到10%,1%也得18个亿,所以大家可能觉得应该罚18个亿。但是反垄断法里边罚的时候,它有一个界定,叫相关市场,湖北就是罚相关地区。所以我们一倒推,罚了2.5亿,大概是6%,所以湖北可能每年的销售额大概是40多个亿。你可能会觉得不过瘾,但它确实已经是整车企业的第一张罚单,而且这个罚单确实也不少。

  最重要的是,我们不要光盯着他是罚了2.5个亿,还是几千万。最重要的是我觉得要让这些企业,包括让我们知道垄断的界限,垄断的边界在哪里?就这种行为的处罚来讲,他可能也不会觉得疼,因为他可能提前能够测算出来的。但是有些东西是算不出来的,比如说他有这种违法行为,可能会对其他经销商,或者是买车的人造成损失。

  时建中:罚款仅仅是违法企业的违法成本之一

  (《央视财经评论》特约评论员)

  过去大家的胃口是全国市场,现在是湖北一个市场,还有一个百分比。另外一个就是2.4亿,我觉得大与小它是一个数字,这个数它是个既定值,就根据当时特定那个市场,他算年销售额6%,你想让它再大也没法大,再小也没法小了,这是第一个。要注意罚款仅仅是违法企业的违法成本之一,而不是全部。对于一个全球知名企业来讲,他被中国的执法机构罚款了,罚款前提是他违法了,这是名誉损伤,也是一个成本,所以我们把这个成本要算上。

  我觉得这个2.4亿疼不疼还不够,还要看后边的疼不疼,关键是后面的行为。如果真的能够按照处罚决定,他停止他的违法行为,就意味着他不断要消减自己的价格,那个时候才真的要有一种痛感。如果没有后边的针,那这个针并不会让他感觉到疼。

  时建中:亿元罚单肯定对车企有警示作用

  (《央视财经评论》特约评论员)

  毫无疑问,这个2.4亿是有警示作用的,但是作用肯定不限于这个警示作用。从反垄断法来讲,反垄断法立法目标规定非常得清楚,就是预防和制止垄断。其实就是说它恢复被他们扭曲了的竞争行为,市场秩序得到恢复,这是反垄断法所追求的一个目标。

  还有一个降价的问题,恐怕反垄断法本身不是一个价格控制法,但是伴随着反垄断法的实施,也因为他过去在垄断状态下,他的价格一定是超高的。一旦真的要实施垄断行为,而且我们执法的力度能够持续下去,那恢复竞争了,一旦有了竞争,那就意味着消费者可能拿同样的钱买不同的产品。

  张鸿:反垄断 它不是一个反价格的武器

  (《央视财经评论》评论员)

  大家都想通过反垄断让车价降下来,这个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反垄断,它不是一个反价格的武器,不是指定的价格。你知道很多的时候我们反垄断,会反它降价。比如说有个大企业特别牛,占了90%的市场份额,我降价,就能让其他企业全死掉,这个时候我们也要反他。

  所以我们不光要盯着它涨价,垄断也有可能时企业要降价。

  时建中:罚单是打破垄断的有效办法 但罚单一定要持续发力

  (《央视财经评论》特约评论员)

  一个合理范围之内的利润,那么合理不合理要靠怎么来判断,必须要通过竞争。如果竞争被扭曲了,那一定是不合理的利润空间。就因为它扭曲,所以我们要去反。

  扭曲在什么地方?我们从一个从反垄断法的角度来去讲,那么这个车企,无论上海也好,无论湖北也好,对他们进行反的时候,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汽车的供应商或者生产商,他们采取了一个纵向的控制,就是它的经销商只能卖多少,整车的价格只能卖多少,然后他们的配件只能从什么地方来,他们售后服务维修的时候工时费必须要达到多少,这是一个纵向控制。第二点,生产商还组织他的经销商坐在一起,实现一个横向的共赢,你看纵向约束没有竞争,横向本来应该竞争,结果实现了共赢,正是因为没有竞争,所以他们的价格才要比国外的价格要高出很多,特别配件的价格要比国外的价格高出很多,那消费者一定是受害者。当纵向约束被打破,当横向的约束被打破了,有了竞争了,消费者当然就可以受益了。罚单是打破垄断的一个非常有效的办法,但是罚单一定要持续的发力。

  张鸿:叫停汽车经销商备案 就是要反掉垄断的拐杖

  (《央视财经评论》评论员)

  它其实就是要反掉垄断的拐杖,原来2005年的这个管理办法其实让他有了一个垄断的说法,因为按照你这个办法,我只有自己弄这个店卖,我只能有一个,配件我也只能这个用我自己的。所以赋予了他垄断的优势,而未来可能就要打破这种优势。

  其实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也会占便宜。比如说我买车的时候,挑车成本极高,未来经过市场化的淘汰以后,汽车超市一定会细化成,比如说我想买20万的车,我就直奔一个20万的汽车销售的店。从上个月起,工商部门已经不接受汽车供应商的这种备案了,什么意思?就是过去你如果开个4S店想卖车,你必须得有汽车厂家的授权,比如叫奥迪汽车销售公司,或者叫奔驰汽车销售公司。10月1号以后,前面那个名字没了,你就叫汽车销售公司,你可以卖任何车。

  时建中:我们的汽车品牌销售办法为车企垄断推波助澜

  (《央视财经评论》特约评论员)

  首先我觉得工商总局出这个决定,停止经商的备案,我觉得是一个非常好的景象。因为它实际上就是否定了我们从2005年开始使用的一个办法,叫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那个办法里面它的一些相应的一些规定。因为那个办法就塑造了中国汽车市场一个纵向的,控制的这样一种机制。当然了,我们不应该苛求古人。因为那个办法在2005年,就是反垄断法之前,而且那个时候我们汽车报价也非常的低,那个办法出台的初衷也非常得好。假如说我们在外边随便一个店里买某国外品牌的车,最后出了问题我们找不到是谁。好了,他现在搞了一个封闭的系统,出什么问题,车是谁的,我们就可以一查到到底,有这样一个系统。但是这套体制它出现了问题了,这套体制正好它迎和了汽车,大型的汽车生产商渴望的一个封闭的销售系统,实际上也就是说在某种程度上,汽车品牌销售办法为这些大型的汽车销售商来实施他们的纵向垄断和横向垄断,起到了一个推波助澜的作用。

  我觉得工商总局能够这样去做本身非常好,而且据我了解,不仅仅工商局在做,商务部也正在组织专家来进行讨论,去修改汽车品牌销售办法,我觉得那个办法一旦修改了之后,那恐怕那4S店的销售模式就改变了。一个很好的修改的方向用三个词来概括:一定要引入竞争,要引入竞争,使得汽车销售市场有公平竞争的机制,能够发挥它正常的作用,这是第一点。第二,一定要关乎消费者的利益,要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因为在汽车销售的过程当中,我们可以看到消费者花了那么多的钱,最后买的车到底是不是一个翻新车,我们都搞不清楚。花了那么多的钱,最后在维修的时候发现修车比买车还要贵,我买得起车,修不起车,所以说消费者的利益非常重要。第三个,我们整个汽车市场的交易秩序能够得到一个很好的界定,当然具体的内容还在过程当中,但是我觉得修改的方向,定位非常好。

  我们现在到4S店他买的是单一的产品,所以就需要打破这样一种模式。当然4S店长达十多年以来,也积累了丰富的营销经验,但是我们不能搞成一个封闭的体系。

  许昆林:让市场来说话 通过反垄断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局长 《央视财经评论》特约评论员)

  有序的竞争市场,需要通过多方面共同的努力,反垄断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因为反垄断的主要目的就是建立公平竞争一个市场的秩序,所以大力推动反垄断工作,能够为建立有序的竞争市场做很大的贡献。反垄断过程中,很难说谁应该把利益让出来,就是应该让市场来说话,就是通过反垄断建立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那么在充分竞争的情况下,那么它就会达到一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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