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油气管道隐患数量多整改难
亟待明晰责任加快“排雷”
2014-09-11    作者:记者 李劲峰 程士华 王炳坤    来源: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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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输油管道旁的锅炉里火苗正旺,占压管道的农贸市场内人来人往,记者在辽宁、湖北、安徽等地采访看到,不少油气管道安全隐患,如同埋在身边的“地雷”令人心惊。近期山东青岛、辽宁大连等地管道安全事故发生后,各地已排查出管道隐患3万多处,但受技术标准和资金等因素影响,整改进展缓慢。专家建议,应明晰责任划分,完善标准体系,加速隐患排除防范安全事故频发。

    输油管道旁烧锅炉 学校坐在“地雷”上

    在辽宁辽阳县东堡村,一条输油管道旁不到5米处,一家印染厂两台锅炉火苗正旺,工厂生产照常。周边居民反映说,若遇上管道破裂漏油,村里不知多少人会送命,“大伙都过得提心吊胆的”。

    管道旁烧锅炉是当前全国各地油气管道隐患的典型情况。近年来,因油气管道安全隐患突出,致使山东青岛输油管道爆炸、甘肃兰州油管泄露污染自来水等一系列安全事故高发。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到2013年间,全国直接因管线事故产生死伤事故就超过20起,死亡110多人。

    这样的例子不在少数。辽宁盘锦市“美的城”楼盘的配套学校因操场坐在输油管道上,最近也被列入整治单位。盘锦市政府副秘书长邵炳南介绍,学校操场作为人员密集场所,法律法规早已严禁输油气管道穿越,相关部门典型存在违规审批。

    在辽阳市太子河区,近几年刚刚建成了辽阳市工读学校和辽阳市禁毒所等单位,均占压在已投产40年的铁大线输油管道上,而且建筑物距离管道均不足20米。在专项整治中,工读学校被叫停,招生中断,教职员工租用附近一处民房办公。对此一名老师说:“政府部门当初规划、审批时没有把好关,给我们带来了巨大麻烦。而现在学校停课半年多了,相关的责任人却没有得到追查和处理。”

    根据我国现有法规和技术标准,居民区等人口密集建筑与输油管道之间安全距离不宜小于15米。记者调研发现,随着城镇扩展和居民聚集,油气管线被建筑包围占压、安全距离不足等隐患问题较为普遍,部分隐患场景令人触目惊心。

  在湖北钟祥,主营各类蔬菜蛋禽的胡集农贸市场内人来人往,不少经营户平常就地生火做饭,很多摊主不知道脚下埋着已使用20多年的魏荆输油管道;在安徽安庆,输油管线穿越繁华市区,有的居民小区被管道一分为二,还有输油管线直接架在一家医院大门顶部。在这些重大安全隐患中,有的虽然已经整改,把迫在眉睫的隐患整改降低,但是仍然不能彻底根除隐患。

  据国家安监总局公布数据显示,目前我国陆上油气管道总里程已达12万公里,今年以来全国共排查油气管道隐患3万多处。平均每4公里就有1处隐患。作为老工业基地石油炼化大省的辽宁,排查出管道安全隐患多达2773项,其中重大隐患2397项,隐患数量居全国首位。

  据专家介绍,由于管道老化、监管困难,我国油气管道已进入事故易发期,千公里泄漏事故率年均4次,远高于美国和欧洲。这些管道隐患有如埋在群众身边的“地雷”,一旦发生事故就极易出现群死群伤,或大面积环境污染,损失惨重。

  安徽省安监局三处处长杜雪峰分析说,不管是之前的山东原油管道泄漏事故,还是近期频繁发生的油气管线事故,其中也包括台湾地区的,出现问题的普遍都是地埋油气管线。

  地埋油气管线出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是地埋管线监控难,相对架设在地表的管线,埋在土中的管线很难做到实时监控,人员巡查无法查看到,一般等到发现问题的时候,往往是事故已经到了很严重的程度。比如大连“6·30”中石油原油管道泄漏燃烧事故就是第三方施工过程中钻漏了原油管道,直到中石油工作人员检测到输油管道压力异常,但是这个时候原油已经出现了泄漏,事故已经发生了。第二是容易受腐蚀,由于水汽、湿度、温度等因素影响,再加上管线内部的油气的压力和腐蚀,管线管壁容易被侵蚀损毁,出现泄漏事故。

    标准模糊资金困难 大量隐患“整而不改”

  专家和业内人士认为,我国油气管道呈现隐患数量多、事故频发等特点,原因有两方面:

  在规划管理上,一些地方以往油气管道建设报批归口建设部门,后转到规划部门,交接中不少管线档案遗失或不全;还有一些管道未批先建,建完后未向规划部门备送档案,加上部门之间信息不共享,容易产生很多错误规划和审批。

  在管道维护上,有些管道企业自身的家底不清,部分管道处于“没审批、没图纸、没验收”的混乱状态;同时企业投入不足,对地下管线难以实时监控,加上打孔盗油、野蛮施工等情况高发,管道管壁容易受损,安全隐患严重。

  记者采访发现,各地油气管道不仅隐患多,而且普遍面临整改难。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表示,全国目前排查出3万多处隐患,整改率不到13%。部分基层部门反映,当前已整改完的管道隐患,大多属于管道周边堆放物品、搭建棚户,一批涉及房屋拆迁、管道改线等“硬骨头”,则因标准、资金原因,处于“整而不改”局面。

  一方面是标准模糊整改争议不断。辽宁辽阳市太子河区近郊一家打火机厂建在原油管道上,整改中地方政府要求企业将易燃的装气车间搬迁,厂房原地加固整改。中石油方面专家认为原地整改不符合要求,必须工厂整体搬迁或管道停用改线。双重标准要求让企业两面为难,“不敢贸然动工”。

  沈阳化工大学教授包日东说,辽阳这家打火机厂整改尴尬现象,多地普遍存在,原因在于现有法规标准模糊。比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没有规定具体安全距离标准,《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虽有规定,但其表述均为“不宜小于多少米”,不具有强制性,常使隐患判断和整改争议不断。

  另一方面是“谁来买单”难解。安徽省能源局油气处副处长王晓林、辽阳市发改委副主任王海波表示,管道隐患整改往往涉及管道改线或房屋拆迁,一处“硬骨头”整改资金在数百万甚至上千万,地方财政不可能负担;管道企业出于成本核算压力,以及担心各类隐患反复出现,整改资金投入也不积极。王海波说,一些特别严重的隐患,处理时只能优先保障管道运行,要求占压单位停业,“但因整改资金难落实,引发很多停业企业不满,甚至上访不断”。

  杜雪峰说:“修修补补的措施都是局部的,都不是最终解决消除安全隐患的办法,要从根本上解决,还是要考虑管道迁移,重新规划管线,才能标本兼治。”但是,迁建管线工程非常好大,规划、设计、施工等每个环节都是涉及到很多部门,资金投入也非常巨大,比如仅仅是规划这一个环节确定下来,都是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来研究调研。

  “重新迁建的今天,明天会不会又再次面临迁建问题,就像今天出现的问题一样,这是规划时需要充分调研的问题。”他说,管线整改工作,要考虑到土地、布局等种种问题,必须未雨绸缪。

    明晰责任划分机制 规范管道建设维护

  多地受访人士表示,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能源体系安全,无论成本多高、难度多大,都得下大力气,推动隐患问题尽快解决。一些业内人士和专家对此建议:

  首先,完善法规标准体系,明晰责任划分机制。沈阳化工大学教授包日东、大连海事大学法学博士张国强等学者认为,应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实施细则,结合安全事故警示教训,制定更加科学、详尽的技术标准,增强法规标准对基层规划审批、排查整改等方面的指导性和强制性。同时明确责权,健全油气管道安全隐患责任划分机制,据此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当前一边无人追责、一边整改困难的问题普遍存在。辽阳嘉五金塑料有限公司被安监部门责令停产后,如何整改却出现了很大争议。2014年1月,一家安全评估公司受政府委托为打火机厂制定了《整改方案》,方案要求打火机厂原地整改,将部分厂房加固,并将易燃易爆车间搬至离管道20米以外。然而打火机厂拿着这份方案多方求证,接受咨询的中石油管道公司,中石油安监处,国家安监总局等多个部门的专家都认为,这样的整改并不符合要求,要么将输油管道停掉或改线,要么工厂搬离,其余修修补补式的整改都不能彻底消除隐患。

  对此,负责处理此事的辽阳市发改委副主任王海波认为,我国法律并未明确提出输油管道不能穿越工厂,可以这样整改。因为存在争议,打火机厂不敢贸然施工,如今已停产半年多,引发工人多次前往辽阳市政府上访。

  其次,理顺协调机制拓宽资金来源。针对各地管道隐患整改涉及部门多、协调难度大的情况,辽宁省发改委能源处副处长朱国志说等业内人士认为,应督导各地建立联席管理机制,整合原本分散在各个部门的管理职能,协调政府与企业形成合力,定期通报整改进度;对短时期内难以彻底化解的复杂隐患,应统筹考虑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制定分段、分类整改方案逐步推进;在隐患突出地区,可探索“政府财政资金引导,企业专项资金支撑”等方式,扩大整改资金来源渠道。

  安徽省一名安监系统资深工作人员表示,交通安全归公安部门负责,建筑安全归住建部门负责,民用爆破用品安全归国防工委负责,这些领域权责归属只要一提起来都有明确的负责单位,但是油气管线安全职责归口能源局的关系就没有这么明确顺畅。

  根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四条、第五条等多个条款中明确规定,油气管线安全工作的具体监管职能应属于能源主管部门,但在油气管线安全职能落实的过程中,能源部门并没有唱主角,比如该省近期对油气管线安全隐患整改的重点专项工作,都是安监部门牵头负责发挥主力军作用,能源部门未能发挥专业性、行业管理部门的应有职责。《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规定,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依照本法规定主管本行政区域的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

  地方安监部门人员建议,油气管线安全责任如何细化明确的问题必须尽快落实,在已经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同时,需要具有操作性的、更具体明确的部门规章配套跟进,才能在油气管线领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油气管线安全问题彻底从管理机制建设方面捋顺理清。

  第三,规范管道日常建设维护管理。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危化品研究所所长王如君等专家建议,各地应建立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国家层面设立管道统一呼叫中心,明确要求任何工程实施,需事先通过呼叫中心,获取目标区域的相关地下管道信息,避免多级多头管理形同虚设;推广物联网等技术在管道监测中的运用,强化安全管控人员技能培训,对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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