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环保部门执法者,3000元、5000元的红包随手就收,甚至彼此之间互不避讳帮忙代收转交;基层查违部门执法者,票子、房子、金子,样样都敢收,还不少收……手握实权的基层执法人员,官虽不大,但却有着足以扼住企业咽喉的权力,并借此吃拿卡要。而更为严重的是,这类“蝇贪”问题带有群体性。
《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期调查发现,不仅环保系统,很多领域的基层公务员,由于手握执法权,虽然级别低,但却成为违法违规者重点巴结的对象。“收你钱财,给你关照”成了基层执法者与企业之间一种心照不宣的“潜规则”。而在这种“潜规则”下,制度、法规形如废纸。
卡住辖区内企业的咽喉通吃大小红包各类礼品
有些基层工作人员,手中的权力不算大,但擅长运用的话,足以卡住辖区相关企业的咽喉。他们大小红包各类礼品通吃,但互相之间并不避讳,以至于受贿还带有群体性。据办案检察官说,在传统节日,送礼的送得理直气壮,收礼的收得心安理得。这是一种利益的互换,是一种细水长流的腐败。
“某公司老板黄某请我吃饭并给我送了一个装有3000元的牛皮纸信封、某公司总经理杜某到我办公室送给我一个装有5000元人民币的白色信封、某公司老板梁某请我吃饭并送我一个装有3000元港币的信封、某公司老板邝某请我吃饭并送我2000元人民币、某公司总经理袁某在我家附近给我送了一个装有3000元人民币的信封……”仅2013年中秋节,深圳宝安区环境保护与水务局执法员梁某就收了多个红包。
2014年上半年,深圳检察机关查处环保系统受贿案9件9人,目前正陆续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其中2人已被提起公诉。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2014年上半年查处的9名环保部门基层公务员,无一例外都存在过年过节大肆收受辖区内企业红包礼品的情况,“少则价值一两千,多则上万元。”
除现金外,梁某还在2013年中秋和2014年春节收到企业送上的两部iphone手机。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环境监督科副科长谭某供认称,除了收受红包外,还多次收受了辖区内企业送的购物卡、名酒等。
办案检察官说:“收受红包礼品在这些人员之间并不是秘密,甚至还多次出现代收转交的猖狂局面。”
“在传统节日,送礼的送得理直气壮,收礼的收得心安理得。”办案检察官说,“这是一种利益的互换,是一种细水长流的腐败。然而由于数据偏多,加上人员流动等,导致办案人员难以核实一些细节。”
一位办案检察官用“蝇贪”来概括这些涉案人员的特性:这些人都是正式的国家公务人员,但级别不高。他们都是基层工作人员,手中的权力不算大,但擅长运用的话,足以卡住辖区相关企业的咽喉;他们每次收的钱都不算太多,最常见的是三五千左右,但累计起来往往能达到数万甚至数十万元;他们大小红包各类礼品通吃,但互相之间并不避讳,以至于受贿还带有群体性。
“红包开道” 查违者成为护违者违建泛滥 “收你钱财给你关照”
“个别协管员收红包的胃口比正式工作人员还大。”龙岗区检察院检察官廖芸说,这些落马的正副队长考虑到自己仍有发展空间,受贿时有所掂量,“不是所有的钱都收”,但临聘人员似乎无此顾虑。观澜执法队协管员李政庇护一处违建顺利完工,收取了100多万元好处费,因此于2014年7月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
记者发现,不仅环保系统,很多领域的基层公务员,由于手握执法权,虽然级别低,但却成为了违法违规者重点巴结的对象。“收你钱财,给你关照”成了基层执法者与企业之间一种心照不宣的“潜规则”。而在这种“潜规则”下,制度、法规形如废纸。
记者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013年至今,深圳共有15名街道查违人员因在查违中涉嫌职务犯罪被检方审查起诉,收受的贿赂从几万元到上百万元不等。
2008年底,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了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的拆违工程,为获取非法利益,公司老板徐某某经常弄虚作假。而负责审核工程量的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综合执法队队长张庆云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怎么报就怎么签”。在拆除一个虾苗厂时,对方报了1400多平方米的工程量,张庆云明明记得该虾苗场只有400多平方米,觉得“做得太过”,对方却嘿嘿地笑不解释,张庆云还是按照报的工程量审批了。徐某某先后送给张庆云人民币4万元、港币30万元。
2014年8月,检方指控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综合执法队队长张庆云在2008年至2012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违建者谋取利益,收受6名当事人贿赂共计现金人民币19万元、港币30万元。其中包括在审查拆除违建工作量时放任相关拆除公司虚报工作量,向违建者承诺没有投诉即可继续违建导致违建顺利完工等。
黄某某欲将一处私宅拆旧盖新,打地基时,新安街道执法队责令其停工。黄某某请求执法队长严太龙关照,送上一块重500克的周大福金块。地基打好后,执法队又到现场要求停工,黄某某又送上300克周大福金块。经鉴定,这些金块价值人民币31万余元。于是严太龙“没有太为难他”,至案发时,该违建已建到11层。
2014年2月,检方指控宝安区新安街道执法队队长严太龙放纵行贿人在其辖区内肆意违建,并帮行贿人优先承接违建拆除工程,受贿74万元、黄金800克。
2013年11月,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党工委委员、综合执法队队长张耀坤被提起公诉。检方指控其在查违等过程中受贿61.3万元。
除上述这3位执法队正职干部外,2013年至今,还有6名执法队副职干部因查违中涉嫌职务犯罪而被查处。他们是:宝安区观澜街道执法队副队长卢少育、宝安区沙井街道执法队副队长黄伟良、龙华新区民治办事处执法队副队长艾程、龙华新区民治街道执法队副大队长吴某青、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规划土地监察副大队长谭巧雄、大鹏新区葵涌街道执法队副队长连立新。
其中,龙华新区民治街道执法队副队长艾程为违建者提供庇护,在执法检查时走过场,获得违建者送上的一处100平方米、价值80万元的旧改房。
“个别协管员收红包的胃口比正式工作人员还大。”龙岗区检察院检察官廖芸说,这些落马的正副队长考虑到自己仍有发展空间,受贿时有所掂量,“不是所有的钱都收”,但临聘人员似乎无此顾虑。观澜执法队协管员李政庇护一处违建顺利完工,收取了100多万元好处费,因此于2014年7月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
检方表示,违建者称,“送了钱,对方就会少查、不查”。因此查违“猫”和违建“老鼠”之间已形成了“互利互惠”的默契。
而记者采访了解到,除了环保、查违部门外,海关、质监、税务、教育等多个系统的具有实权的基层公务员都存在收受红包的贪腐行为。
今年3月以来,深圳皇岗海关物流监管处8名科级干部因涉嫌放纵走私罪陆续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以前办过一个案子,一个安监站的工作人员,到工地上走访,工地最少要给2000元红包,有时一天能走4个工地。一年就能收了几十万。”一位检察官说。
一位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告诉记者,“每回做项目,都得请质检站的人吃饭,送红包。这样,他们来检查时,就不会刁难我们,随便看看,就过关了。”
而一位美容院的财务负责人说,“有的时候我们‘进贡’晚了,税收专管员就打电话给我,美其名曰是问我最近企业经营情况为什么不太好,交税少了,实际上就是等着我明天给他送红包。”
违规执法将“黑”企业洗“白”“蝇贪”手握实权不作为乱作为
2013年11月底,宝安区环境保护与水务局执法员张某在执法大检查时,采集了某公司的废水处理设施排水口水质样品,准备送去检测。该公司负责人立即打电话过来,明确说其公司的水质“不达标”,希望张某帮忙“处理”一下采集的水样。张某心领神会,将放在执法车上的该公司水质样品瓶内的大部分水样倒掉,并加满矿泉水,使该公司的水样顺利“达标”。
“必须和环保部门搞好关系,希望他们对我的污水运营项目和我负责的污染企业关照一下。”一位环保科技公司负责人说。
环保执法人员本应致力于保护环境,然而在“潜规则”下,这些“蝇贪”却放任行贿企业大放污水。他们究竟是如何“关照”行贿企业的呢?
——违规办理环保批文。有市民多次投诉有污染源导致其住宅区周边长期弥漫着一股刺鼻臭味。“当时这个群众投诉可能导致该工厂停止生产甚至搬迁”,深圳南山区环保与水务局执法员李某供认说,环保人员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没有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但在“潜规则”之下,李某帮助该公司办理了环保批文,并“热情”地到该公司现场指导如何应对群众投诉和环保检查。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某工程公司在施工中,因违规超时施工,被南山区环保与水务局执法员李某多次下令整改,该工程公司董事长罗某约李某吃饭,李某暗示要他给红包。“我们工程中确实有超时施工等违规行为,工地如果不超时施工就赶不上工程进度,没送钱的时候他经常给我们发整改通知书,影响我的工程进度;给他送钱之后,工地就能在晚上超时施工,也没有被开罚单处罚了。”对此,李某也供述称,“我在他违规施工的时候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万一有人投诉他,我可以先打电话告诉他赶快停止施工,这样他就不会被查到了。”
——掉包水质样品。2013年11月底,宝安区环境保护与水务局执法员张某在执法大检查时,采集了某公司的废水处理设施排水口水质样品,准备送去检测。该公司负责人立即打电话过来,明确说其公司的水质“不达标”,希望张某帮忙“处理”一下采集的水样。张某心领神会,将放在执法车上的该公司水质样品瓶内的大部分水样倒掉,并加满矿泉水,使该公司的水样顺利“达标”。
如果样品已被送进了检测站,也依然有办法“操作”。如2012年5月某公司运营的一个项目的水样被采集送进了检测站,该公司经过自己化验发现指标超标,于是公司负责人赶紧打电话给宝安区环境保护与水务局下属环境监测站的站长李某,李某则直接去了样品保管室,用自来水稀释送来检测的样品,确保样品检测“达标”。
——修改检查笔录。2013年中秋前,宝安区环境保护与水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某公司有扩大生产规模,其增设的工艺违反了环保规定。检查完的第二天,该公司总经理即找到执法员梁某,希望能在检查笔录中给予关照。执法员梁某马上答应,并在检查笔录中删除了关键字眼。
——降低检查频率。“送钱后,执法员就没有经常来查厂了。”一位行贿人员坦言,“在现场监测中如果发现我们公司运营的项目有问题,他们会在现场向我提出,我会立刻安排人员进行整改。如果不是对我关照的话,他们也可以按照规定制作笔录,向我公司直接开出罚款单。
权力缺少监督滋生腐败“蝇贪”成群危害如虎
不少刚进入公务员队伍的年轻人,就是被这种风气带坏了,对红包习以为常,没有红包反而觉得不正常。“蝇贪”群出,不仅滋生了“送票子”的畸形社会风气,同时也搅浑了基层公务员队伍,若不及时扭转这种局面,小苍蝇迟早会被养成大老虎。
在基层执法检查中,对一个企业多查几次还是少查几次、怎么查、查到了怎么处理,实际上是一种隐性的权力。
正如一位行贿人员说:“他们可以通过各种手段卡我。”于是企业“送钱”与“没送钱”、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关照”与“不关照”,便成了一道选择题。
“只要有权力存在,一旦监督管理不到位,就难免会出现腐败。”一位办案检察官说,“‘蝇贪’单个看来似乎不大,但常常群体性发案,危害不小。”
办案检察官认为,基层公务员平时不容易引起社会的关注,加上行受贿又往往限于在企业与工作人员之间,次数较多但数额零散,也造成了基层腐败问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发现难、查证难。“例如教育腐败,一般来说,单个家长的行贿金额不会很大,即便抓到受贿者也很难重罚。往往行贿家长又不愿意举报,要找到很多行贿的家长,共同指证同一个受贿者很难。”
正因如此,一旦监督长期缺位,势必造成一些潜规则盛行,违法人员胆子越来越大,各种违法违规的形式层出不穷。
检察官说,不少刚进入公务员队伍的年轻人,就是被这种风气带坏了,对红包习以为常,没有红包反而觉得不正常。“蝇贪”群出,不仅滋生了“送票子”的畸形社会风气,同时也搅浑了基层公务员队伍,若不及时扭转这种局面,小苍蝇迟早会被养成大老虎。
基层公务员直接与企业、群众打交道,是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第一道门面”。在“打虎拍蝇”当中,应当加强对“微权力”的监督约束,杜绝基层“微权力”寻租。这样才能让基层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反腐带来的清新之风,净化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