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伪金融创新需要纠偏
2014-09-02    作者:项峥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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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近年来我国加快金融创新步伐,有效提升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一些打着服务实体经济幌子的“伪金融创新”,不仅扩大了宏观金融风险,而且还降低了社会资金配置效率,需要通过持续加强金融监管予以纠偏。
  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是我国对国际金融危机成因深刻反思的结果,也是金融创新始终要坚持的基本原则。而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不仅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社会资金配置效率,而且最终能够有效降低整体金融运行风险。过去几年来,我国金融机构普遍加大了金融创新力度,有效降低了金融市场交易成本,基本满足了实体经济不同类型、各式各样的金融服务需求。但也出现了一些以逃避金融监管为主要动机的金融创新,虽然表面上服务于实体经济,但金融创新结果则是提高了企业融资成本,背离了经济转型方向,增加了宏观金融运行风险。主要存在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是毫无创新价值、增加金融交易成本的“伪金融创新”。这一类型的金融创新以通道业务为典型代表。在金融实务中,相当部分信托公司单一信托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为银行表内或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承担了通道角色,本身并不具备任何创新价值,但要收取通道费,进而增加了金融市场交易成本。一些基金子公司通道业务占其资产管理规模九成以上。通道业务在短短三年内迅速撑起我国证券公司5万亿元以上的资产管理业务规模。
  第二种类型是背离经济结构调整方向的“伪金融创新”。这种类型金融创新主要是以“非标资产”形式而存在。一些商业银行为规避表内贷款规模管理与存贷比监管等金融管理要求,减少风险资本耗费,少提贷款拨备,通过金融同业业务和商业银行理财资金运作,将相当规模受国家产业限制、宏观调控的表内贷款转化为以“信托收益权”“租赁收益权”等形式存在的非标资产,延缓了经济结构转型进程。
  第三种类型是扩大金融市场运行风险的“伪金融创新”。一些商业银行将原本服务于短期流动性管理需要的金融同业资金转化为中长期项目融资,加剧资金来源与运用的期限错配矛盾,增加了金融运行不稳定性。以滚动发行方式存在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掩盖了理财资金运作风险,具备典型的庞氏融资特征。虽然P2P网贷平台承载了我国普惠金融的希望,但一部分P2P网贷平台将线上业务转为线下业务,以高息为诱饵吸引投资者,涉嫌非法集资,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
  总而言之,金融创新是金融业发展的原动力。失去了金融创新,金融业发展将没有光明。在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市场创新同时,也要对金融创新过程中的“伪金融创新”予以积极纠偏,避免监管真空,减少监管套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防止金融风险扩大,将金融创新纳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轨道,有助于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实现金融运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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