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白药股权纠纷宣判
2014-07-28    作者:张敏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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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发树向云南红塔集团追讨云南白药股权一事最终还是落空。7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事进行了宣判。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应返还陈发树22亿元本金及利息,陈发树的其它诉讼请求被驳回。

  对于这场标的达22亿元、时间跨度达两年多之久的股权纠纷案,陈发树代理律师李庆拒绝回应此事。与此同时,记者也致电了云南白药董秘吴伟,但他表示在出差,不便接受采访。

  红塔集团保住云南白药股权

  陈发树与红塔集团的官司,要从2009年说起。当年,为响应相关部门“烟草企业退出非烟投资”的要求,云南红塔集团与陈发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陈发树以22亿元收购云南红塔集团持有的云南白药集团约658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2%。在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全部支付给红塔集团。

  不过,两年多过去后,上述转让协议所涉及股份一直未履行过户。2011年12月份,陈发树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正式起诉云南红塔集团。

  2012年1月17日,云南红塔集团主管单位中国烟草总公司以“为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由,不同意上述股份转让。对于此答复,陈发树已经等了近800天。

  有分析人士认为,中国烟草总公司不同意股份转让,与云南白药不断飙涨的股价相关。据了解,从2009年9月10日红塔集团与陈发树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至今,云南白药的股价已从43.92元/股涨至最高价119元/股。云南白药不断上涨的股价使得双方对此交易变得更为敏感。

  2012年12月28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股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确认云南白药股权转让协议有效,驳回陈发树的其它诉讼请求。陈发树不服,于去年2月份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云南白药7月2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4年7月25日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其与陈发树因股权转让纠纷诉讼案件进展的通知。

  云南红塔集团表示,2014年7月23日上午,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撤销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云高民二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陈发树返还22亿元本金及利息。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驳回陈发树的其它诉讼请求;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陈发树严重“受伤”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意味着,红塔集团仍持有云南白药12.32%的股权。而陈发树等来的只是本金及利息。对于此事,陈发树一方并不愿意对外披露任何信息。

  然而,这一判决对于福建省首富陈发树来说,无疑在面子还是资金上都是损失。

  据了解,经过云南白药两次送股,红塔集团目前持有云南白药的股份为8555.8万股,持股比例为12.32%。按照7月25日云南白药的收盘价52.99元/股来算,这部分股权价值为45亿元。分析人士认为,如果当初陈发树能顺利获得云南白药的股权,其投资或已经翻番。此前,陈发树代理律师李庆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陈发树被誉为‘中国的巴菲特’,2009年的22亿元能带来多少投资收益,这其中的机会成本谁来承担?”

  另外,陈发树为了打赢这场官司,所支付的诉讼费高达1700万元以上。然而,陈发树并没有满意而归。陈发树一方对此判决将采取何种措施?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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