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扩大开放 金融业仍迈不开步
2014-07-02   作者:夏冰 周洲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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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凌晨,备受关注的2014年修订版上海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公布。

  昨日(7月1日)下午由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2014版负面清单情况说明会上,《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和2013版相比,新版“负面清单”提高了开放度,增加透明度,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实现了大幅“瘦身”,其中特别管理措施由原来的190条调整为139条,调整率达到26.8%。

  在扩大开放方面,自贸区实质性取消了14条管理措施,放宽了19条管理措施,共33条管理措施。并形成了进一步扩大开放的31条措施,涉及服务业14条、制造业14条,采矿业2条,建筑业1条,但金融业的开放力度仍然有限。

  新版本由两部委主导

  7月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针对上海自贸区发布2014修订版负面清单的时间问题,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解释:“抱歉,又让大家等到(夜里)一点多。”而2013版的负面清单,也是去年9月30日凌晨发布的。

  上海自贸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3年9月30日发布第一版负面清单之后,两个月后就启动了2014修订版的起草和研究工作。修订过程中,有关部门广泛听取了相关协会、商会、部分外资企业、研究机构、专业咨询机构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认真研究了社会各方对 “2013版负面清单”的评价,然后,上海市政府各委办局根据各方提议,和国家相关委办局进行沟通。

  “任何事情都有一个过程。”戴海波说,新版负面清单发布以后,可能在实践中还会遇到问题,今后还有不断完善和修订的余地和空间。2013版负面清单出炉后,曾遭各方诟病,被指就是《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翻版。

  2013版本的负面清单是由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制定的,主管外商投资的重要部委国家发改委并没有过多参与。在事关国家改革重要试验田的政策制定上,国家发改委的缺位,多少显得有局限性。

  据知情人士透露,2014修订版负面清单是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两个主管外商投资的中央部委牵头制定,上海市四个委办协办。上海自贸区管委会由负面清单的主导者变成了辅助者。

  上海自贸区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波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2014版在标准性和明确性方面,都比2013版要好。2014版本解释明晰,具体禁止的小行业也分出来了,“如果外商想要投资的小行业不在负面清单上的话,就可以直接备案,这体现了与国际接轨的进步。”

  “削减掉的51条是扩大开放的一次尝试。而对外资的吸引力是另外一回事。不论实际意义多大,削减限制措施本身就是对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谈判的靠近。”陈波说。

  从190条“瘦身”到139条

  记者注意到,2014版负面清单与2013版均采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作为分类标准。

  修订后的负面清单特别管理措施数量调整为139条,减少了51条,调整率达到26.8%。在所有139条特别管理措施中,按措施类型分,限制性管理措施110条,完全禁止性措施29条;按产业分,第一产业6条、第二产业66条(其中制造业46条),第三产业67条。2014版负面清单给予外商更多参与基础建设、自贸区土地开发等的权利。

  2014版负面清单中,有的管理措施因内外资均有限制,不必在负面清单中单列,因此并未在列。其中,因扩大开放而实质性取消14条,因内外资均有限制而取消14条,因分类调整而减少23条。

  3月份,上海市政府官员曾表示2014版负面清单初步考虑缩减40%,照此对比,此次公布的结果仅削减了26.8%。易贸资讯区域宏观专家马泓指出,本次削减结果低于预期,显示出政府在自贸区政策开放的态度上还是比较谨慎的。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在房地产业方面,去除了“限制投资土地成片开发(限于合资、合作)”的条款,有利于促进外资在中国土地开发市场上的影响力。在卫生和社会工作方面,将原有“投资医疗机构投资总额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不允许设立分支机构,经营期限不得超过20年”改为“投资医疗机构不允许设立分支机构”,放宽了外资进入医疗机构投资的门槛。

  金融业方面,2014版负面清单与2013版区别不是特别大,只是取消了对外资小贷企业和投资租赁担保型企业的限制。“从金融业角度来讲,开放力度非常小。”陈波说。

  戴海波也称,对于外界特别关注的利率市场化,自贸易区暂时还没有具体方案。“利率市场化方案是我们改革的重点方向,外币利率市场化经过试验以后,已经在上海推广。人民币贷款已经放开。现在关键是人民币小额的存款利率何时放开。”

  2013年,为了保障上海自贸区范围内负面清单的实施,国家层面已暂时调整实施了3部法律、15部行政法规、3部国务院文件的有关规定。“这次没有涉及法律的调整,只涉及两部法规和一部国务院同意的部门联合规章。”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张忠玉说,“从这个层面讲,没有执行障碍,从国务院批准之日起,31条扩大开放措施都可以实施。”

  上海自贸区内一家咨询公司的姚姓总经理告诉记者,总体感觉这次2014版的负面清单是按部就班往前推进,没有预期之外的东西。可能在贸易项下的东西应该是比较稳健的推行,但在资本项下的东西会推进得较快。

  新增31条扩大开放措施

  随着负面清单的缩短,自贸区开放将进一步扩大。在昨日的发布会上,戴海波指出2014版“负面清单”主要有更加开放、透明度增加、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三个特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新版负面清单在提高开放度方面有许多亮点。自贸区实质性取消了14条管理措施,放宽了19条管理措施,共33条管理措施。

  在这些取消的14条管理措施中,并未完全集中在服务业领域,而是平均用力,属于服务业领域和制造业等其他领域进一步开放的管理措施各7条,涉及采矿业、海洋工程装备等多个领域。

  实质性放宽的19条管理措施,涉及制造业领域9条,房地产领域1条,基础设施领域1条,商贸服务领域4条,航运服务领域2条,专业服务领域1条,社会服务领域1条。对比2013年版本,进一步开放的比率达17.4%。

  服务业是自贸区发展的重点,中央领导要求自贸区加大服务业扩大开放的力度,因此,在修订2014版“负面清单”的同时,上海方面还进一步提高了开放度。

  戴海波表示,新版负面清单形成了自贸区进一步扩大开放的31条措施,31条措施涉及服务业领域14条、制造业领域14条,采矿业领域2条,建筑业领域1条。具体而言,在服务业扩大开放方面,在去年23条服务业扩大开放措施的基础上,又新增了14条开放措施,突出了航运贸易等自贸区主导产业。

  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副主任朱民昨日指出,截至今年6月底,已有244个涉及服务业扩大开放的项目落地,占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的19.6%,主要包括融资租赁单船单机子公司、融资租赁兼营保理、工程设计等。

  尽量避免模糊表述

  与2013年负面清单相比,2014年负面清单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加。戴海波说,在旧版清单的基础上,新版负面清单对无具体限制条件的管理措施,尽可能明确限制条件或者取消该项限制措施。尽量规避了模糊的表述。

  马泓指出,在“量”和“质”的选择上,2014版负面清单改进了原先比较笼统的措施,更具可操作性,最后可归纳为16个部门、54个领域、139条特别管理措施,让人一目了然。

  记者注意到,修订后,负面清单中无具体限制条件的管理措施由原先55条缩减为25条,并明确了部分无具体限制条件管理措施的条件。例如,依然限制投资直销、网上销售,但2014版负面清单更进一步明确了投资直销的条件,投资者须具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且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限制投资网上销售 (一般商品的网上销售除外),明确了投资基础电信业务的条件,即外资比例不得超过49%等。

  根据国际通行规则,2014版负面清单对2013版清单中14条对内外资均有限制或禁止要求的管理措施,不再列入负面清单,主要涉及高耗能、高污染的制造业领域。

  值得一提的是,在娱乐领域,2013版“负面清单”中共有4点细项,包括禁止投资博彩业(含赌博类跑马场),禁止投资色情业。而在2014版中对娱乐业限制措施只保留了1点细项,即“限制投资大型主题公园的建设、经营”。

  对于上述内容,很多人提出,一些常见的投资领域限制或禁止措施不见了,这是不是意味着上海自贸区内允许投资色情、博彩等行业,将对这些领域“开绿灯”?

  对此,戴海波表示,这些条款之所以被删去,是因为中国其他的法律法规早已明文规定不允许,因此没必要再重复列入,体现内外资一致性也是一种国际通行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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