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普银PE产品涉嫌造假 产品到期无法兑付
有限合伙基金竟成“投资黑洞”
2014-06-20   作者:记者 韦夏怡 张莫/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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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总是“惊人”的相似,一款所谓的有限合伙基金产品再次成为众多投资者的噩梦。华融普银基金(北京)有限公司(下称华融普银)发行的一款名为“华融普银基金—中国城市建设山东高速项目”理财产品,因公司资金链断裂、产品到期无法兑付。这已经不是有限合伙基金第一次出现兑付危机。业内人士指出,在越来越庞大的“影子银行”体系中,类似于“某某财富管理公司”这类的草根机构引发风险的可能性最大。而作为投资者,对这些民间草根机构更应该擦亮眼睛,充分意识到有限合伙基金的风险。

  华融普银多款产品涉嫌造假

  据投资者景先生介绍,到现在为止,尽管早已过了华融普银承诺的最后兑付期限,但华融普银基金-中国城市建设山东高速项目(简称岚临高速项目)的一批投资者仍未拿到本息。相关文件显示,这一预计募集规模为5亿元的项目,将投向“由中城北方交通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山东岚临高速公路”,并于2014年3月14日兑付本息。而事实上,截至目前,该项目3月和5月到期的资金本息均未兑付。
  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6月初,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否认了该项目的存在。也就是说,该理财产品的所谓借款方本就有蹊跷。该公告称,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融普银无任何业务往来,更没有与华融普银发起所谓的任何理财产品,媒体报道的“融资所得6亿资金用于山东省岚临高速(岚山港至临沂市)道路的施工建设”中的“岚临高速”并非本公司投资项目,与公司无任何权属和业务关系。
  不止是高速公路这一个项目,华融普银发行的另一只有限合伙基金也遭到投资者质疑。“周围也有朋友投资了华融普银阜外医院那个项目,但是阜外医院也否认了。”王先生告诉记者。根据一份《华融普银基金成都阜外国际医疗中心项目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介绍其项目称,“成都阜外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依托北京阜外医院发展理念与管理模式,为发展建设成都阜外国际医疗中心项目,于2010年3月在成都市注册成立”,“北京阜外医院是中国最著名的心血管病治疗医院,成都阜外国际医疗中心项目是以阜外心血管病医院为依托,通过对资金、品牌、技术、管理等各种优势资源的整合,在成都投资建设……”
  而事实上,去年12月26日,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就发表声明,称该院从未成立过“阜外医院·成都阜外国际医疗中心”项目,并且从未许可、委托包括华融普银投资基金(北京)有限公司在内的任何基金公司或机构募集资金,该声明提醒投资者勿相信此类传言,避免上当受骗。
  究竟华融普银是家什么样的公司?根据景先生提供给记者的资料,华融普银的前身为华融银安投资基金(北京)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23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2号1幢1层1-13成立注册。
  据了解,目前华融普银公司所在地已被警方查封,该公司多位负责人被警方带走。据相关投资人反映,华融普银公司的内部运营非常混乱,诸多问题堆积是引发兑付危机的重要因素。

  有限合伙基金投资风险须警惕

  伴随着各种民间投资管理公司犹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于公众视野中,非传统金融投资品种逐渐被普通投资者所了解。但与此同时,各种“无法兑付”的风险事件也频频爆发。
  华融普银已经不是有限合伙基金第一次出现兑付危机。2011年6月,天津活立木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等公司以PE名义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012年底,某银行支行员工“飞单”销售的“中鼎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入伙计划”涉嫌违法也引发了各界热议。
  据了解,由于监管不足或行业数据缺失,目前尚无权威数据能够完全呈现当下有限合伙基金的规模及增速。据业内保守估计,目前发行过私募有限合伙项目的基金管理公司超过1万家,且各类管理公司鱼龙混杂。据介绍,目前部分有限合伙基金或存在虚假推介、关联方融资、监管套利、违规私售、信用风险频发、备案缺失乃至利益输送等多种瑕疵。
  “有限合伙基金一直有很多乱象存在,即使在海外也存在这样的问题,最著名的就如麦道夫的‘骗局’。”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副院长朱宁指出,最近类似事件集中爆发,从某种程度上来看是因为过去一些投机性投资标的的收益多是依靠“借新还旧”来维系,而受到整个宏观经济放缓、资金收紧等因素的影响,这些高风险、高收益标的风险开始暴露出来。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这些乱象暴露出当前在有限合伙领域中存在的监管缺失和诚信缺失,下一步,相关监管机构要压缩审批权,加强监管权,特别是事中、事后的监管,强化维权职责,提高失信成本。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工作自今年2月7日开始,目前集中登记备案基本完成,将转入常态化登记备案。有消息称,监管层也正在积极探索黑名单制度,对于不诚信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予以处分并公示,促进行业提高诚信水平。
  “除了监管层的监管,投资者也必须充分意识到有限合伙基金的投资风险。”朱宁强调,从治理结构来看,目前大多数LP(有限合伙人)对于GP(普通合伙人)的资质、管理风格、管理风险能力等并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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