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地区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共1092亿
2014-05-23   作者:  来源:证券时报网
分享到:
【字号

    据悉,试点地区发行政府债券实行年度发行额管理,全年发行债券总量不得超过国务院批准的当年发债规模限额。2014年度发债规模限额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下年。

    据报道,财政部国库司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此次上海等10个地区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发债总规模为1092亿元。

    201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发行4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弥补地方财政收支差额。上述负责人说,此次上海等10个地区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就是从这4000亿元地方债额度内发行的。经国务院批准,试点发债总规模为1092亿元,其中上海126亿元、浙江137亿元、广东148亿元、深圳42亿元、江苏174亿元、山东137亿元、北京105亿元、青岛25亿元、江西143亿元、宁夏55亿元。其余地区的地方债仍由财政部代发代还。

    据悉,试点地区发行政府债券实行年度发行额管理,全年发行债券总量不得超过国务院批准的当年发债规模限额。2014年度发债规模限额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下年。试点地区债券期限为5年、7年和10年,结构比例为4:3:3,有利于缓解地方偿债压力,优化地方债务结构。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集成阅读:
· 完善现行地方政府债券制度 2014-03-20
· 地方政府债券亟待预算法国债法规范 2013-08-13
· 地方政府债券亟待预算法国债法规范 2013-08-13
· 财政部、国税总局: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 2013-04-27
· 国家决定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 2013-04-26
 
频道精选:
·[财智]诚信缺失 家乐福超市多种违法手段遭曝光·[财智]归真堂创业板上市 “活熊取胆”引各界争议
·[思想]投资回升速度取决于融资进展·[思想]全球债务危机 中国如何自处
·[读书]《历史大变局下的中国战略定位》·[读书]秦厉:从迷思到真相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经济参考报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JJCKB.CN 京ICP备120287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