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研讨会”今日在京召开,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会上发言表示,应当厘清监管边界,用区别监管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对此她提出六方面意见。
首先,可考虑将证券发行、转让、交易按照公开与非公开进行划分,实行有区别的监管,给非公开发行与非公开交易、转让以更多自由,使其释放市场活力。
其次,将投资人按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划分,以更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她认为可将投资者划分为不作过多限制的专业投资者,以及有适度限制的合格投资人和有限制的小额投资人。
再者,应当将监管资源集中在面向普通投资者的公开发行和公开交易上,监管核心是严格的信息披露标准,并实行注册制管理。
第四,应放开非公开发行和非公开转让、交易,给市场以自律管理的空间。
第五,在法律框架下,以信息披露标准和投资者参与标准为经纬线,构建不同层次的资本市场。非公开市场以专业投资人为主,是一个以机构投资人为主的市场;普通投资人更适合从事公募和私募的基金投资,及部分股权投资;同时可利用互联网技术设立一定额度内的普通小额投资人之间的小众市场。
同时,公开市场内可以有不同特色的板块;非公开市场体系内可以有不同特色的市场,不同区域的市场;不同企业可以选择不同的市场挂牌,但也要遵守不同市场的规则。
第六,不同层次的资本市场在信息披露内容上可以有所不同,公开市场必须实施严格的注册制,非公开市场可以适当简化,但必须要求信息真实,在打击虚假信息、价格操纵、内幕交易上业都应有共同的监管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