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腐败”猛于虎?——揭秘公款消费报销“潜规则”
2014-05-13   作者:涂铭 周慧敏 王昆 周婷玉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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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以来,公款消费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遏制。然而,记者通过采访和实地走访发现,当前在发票上做文章、利用发票进行公款消费的公职人员、国企管理人员仍不在少数,发票也上演了一幕幕“变形记”


    小小一张发票,写明的是消费金额、时间、地点和单位,然而很多时候,明明白白的消费背后是不明不白的公款私用现象。
  为清扫这一贪腐温床,今年“五一”期间,一些地方纪委将整风肃纪的目光聚焦在公款消费发票上:辽宁省纪委督察组在朝阳市多家酒楼发现多张疑似公款消费的发票,北京市纪委通报“五一”期间共发现相关单位在“顺峰”“净雅”等高档餐厅消费的发票30余张……中央禁令下,发票如何“变形”?一张发票背后隐藏了多少潜规则?对此记者进行了追踪调查。
  发票“变形”:公款消费下有对策
  “变形”一:巧立名目。一些单位或个人消费的款项不能通过财务制度报销,于是采用开具礼品、食品、耗材等类型发票的方式报销。
  在北京一家大型商场的售卡处,当记者询问开什么类型发票最多时,工作人员说:“每家单位的需求不一样,客人要求开什么就开什么,只要商场有卖的。”
  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罗猛介绍,一些餐饮单位还会与一些小的办公用品公司、文具店“合作”,以稍高于营业税的金额购买办公用品发票提供给客户,据他们办案发现,少数高端会所甚至直接注册几个“皮包公司”,专门用作开发票。
  “变形”二:化整为零。据一位公务员透露,当消费金额过大时,为了避免引人注意或超标准消费,通常会采取开具多张小额发票的方式进行报销。而为客户分割大额发票也成了部分餐饮业主招徕生意和少数行政事业单位逃避监管的奇招妙术。今年“五一”期间,记者探访北京市怀柔区多家“农家乐”,生意十分火爆,一位“农家乐”老板告诉记者,他们可以开具多张面额低于1000元的发票,有的单位集体组织活动,就是冲着这来的。
  “变形”三:空手套白狼。发票是单位采购报销的唯一凭证,但不是所有地方都可以开单位想要的发票。于是,专门以收集倒卖发票为工作的“职业”应运而生。据了解,一些企业或个人为了报销的需要,专门向“黄牛党”购买各种各样的发票,然后利用这些“虚假发票”套取现金。
  “办公用品”:没人愿意捅破的“窗户纸”
  “以前请外单位吃饭,只要不是太越格,拿着发票都能报。现在公务接待管得严,还要写清楚吃什么、请谁吃、在哪吃,不然不让报,想想干脆自己掏腰包拉倒。”北京西城一家事业单位的中层干部如是说。
  尽管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力度空前,然而一些受访的基层干部表示,这些“禁令”往往只对单位中层以下的干部管用,一些单位“一把手”的公务消费报销仍有“门道”。
  华北地区某县政府的工作人员小李深受领导信任,每次出门都带着他。小李说:“其实领导们在哪吃饭都不重要,领导外出消费的开销,最终都以办公用品名义入账。”
  去年以来,一些部门、单位餐费都大幅下降,财政预算却没有明显减少,那么节省的钱都去哪了?一些基层干部表示,其实他们很多都是将餐费报销成了办公用品,这层窗户纸大家都不愿意捅破。
  严格意义上讲,办公用品主要是纸张、打印机、耗材等。小李说:“但是办公用品的消耗查起来比较困难,因为每个单位、部门对于办公用品的消费根本就没有上限,甚至没有人知道每年到底需要购买多少办公用品,这无疑给一些单位和部门报销吃喝费用提供了便利。”
  小李介绍,一个县下属单位如果每年办公用品的消耗就达100多万元,这肯定是不正常的。例如,某单位的负责人以“为领导办事”为名,直接让会计准备10万元现金,最终都是以办公用品的名义入账。
  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各种变着花样的公款吃喝、领导出国消费,甚至在招商过程中的因私花费,最终都是要入账报销的,大部分都归为“办公用品”。因为在单位或部门,办公用品的消耗是没人查的,这是单位或部门的潜规则。
  一位驻北京的财政专员告诉记者,公务经费有明确科目,超出了就不给报。按规定,发票报销应附上消费明细,如办公用品究竟是多少纸、多少笔等,但现实中落实很不到位,给这种“偷梁换柱”的潜规则留下操作空间。
  管住发票,问责需要加大力度
  虚假发票的横行,为少数人侵吞国家资产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便利。海南儋州原市委常委、秘书长权晓辉利用职务便利,将公款报销作为敛财手段,其在儋州市任职4年多,公款消费报销共计404.94万元,仅2012年10月26日至29日的4天时间,就报销了6.7万元的住宿费和8.6万元的餐费。
  海南公共关系协会副会长代红说,一些公务人员使用虚假发票进行报销,就是一种隐性腐败行为。“权晓辉之所以能通过报销的方式敛财,就是因为权力太大,而对权力的监管又不到位。”她说,要管住发票腐败,关键在于问责和监管。一旦出现问题,经手的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应承担连带责任。
  上述驻北京的财政专员则指出,在追究违法违规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的同时,执法还应做到“违法必究”,不能查出100个单位只处罚10个,这样就总会有人抱有侥幸。“制度、法律的威慑力不仅在于严,还在于其不可避免性。”
  一些餐饮企业、商场、超市等为发票腐败大开方便之门也应依法追责。代红表示,虚假发票涉及税务、工商等多个部门,如果都不管,听之任之,虚假发票就会泛滥成灾。相关部门应建立联动的监管机制,加强日常稽查和信息共享,对“问题企业”监管不力的要严格问责。“只有在制度、压力之下,才会守住我们的钱袋子。”
  一位基层干部建议,当前查处发票腐败可以从查处办公用品作为突破口。“不管领导干部吃喝的花样如何千奇百怪,只要把政府的账管住,就能达到见血封喉的效果。中央可以选择几个县进行调查,他们每年办公用品的支出是多少,一查就能查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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