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应有负面清单管理
2014-04-24   作者:郭锦辉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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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混合所有制引发各方的讨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马正武认为,混合所有制应该有一个整体设计,整体设计中应该有一个负面清单管理。实际上就是,一些东西要放开,保留极少数的,不宜混合的,同时更多在资本层面上混合。

  马正武近日在中国企业家俱乐部主办的2014中国绿公司年会上对混合所有制做了详述。在他看来,通过资本结合,在市场机制下,促使企业所有制调整,增加活力,不仅有利于国有资本的放大和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同时也有利于民间资本的持续和稳定发展。

  与此同时,他表示,混合所有制在操作层面上要解决好三个问题:谁来混,在哪混,怎么混。尤其是要处理好一个问题:国有企业经营者怕改制有风险,怕国有资产流失而承担责任,民间资本则担心被套牢。这些问题处理不好,会影响混合所有制发展。

  马正武称,作为资本混合的参与方,国有、集体、非公交叉相融,形成多元化。要淡化资本属性,给国有资本、民营资本甚至外资资本同样待遇。

  对于解决“谁来混,在哪混,怎么混”的问题,马正武建议,通过资本市场和产权市场,公开、透明地让混合所有制的参与方参与混合,在提升规范性和透明度上发挥作用。要注重程序,应该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资产评估方式。与此同时,对于职工问题要有一个比较好的制度安排以妥善解决,避免有后账。

  “我们感觉,这次混合所有制更多要是在‘合’上下工夫,不是在‘谁说了算’上下工夫。”马正武说,在‘合’的基础上,应该遵循市场原则,淡化资本特殊性,更多地寻找资本共性,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通过合资合同的约定,甚至股东的资本可以在合资章程上有一些特殊的约定来实现,但是规范操作是必须的。

  马正武认为,混合所有制将使国资体制和国有体制发生巨大改变,会倒逼出资人行为改变。但无论混合所有制怎么“混合”,最终都要在公司治理上下工夫,来实现公司治理上的融合,形成利益上的一致。“大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应该引入积极的民间资本进入董事会。至于监督体制,混合前,审查应该放开,事后评估监督应该加强。”

  “积极发挥混合所有制,应该坚持顶层设计和尺度相结合。中央包括地方财政和出资部门都要有一些制度。混合所有制不要比谁放得开、谁混得快、谁干得猛,而应该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媒体包括社会舆论对混合所有制应该有一个积极的引导。”马正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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