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电价新政剑指火电企业 罚款可高达亿元
2014-04-04   作者:王璐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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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3日联合发布《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明确要求燃煤发电机组必须按规定安装脱硫、脱硝和除尘环保设施,其上网电量在现行上网电价基础上执行相关环保电价政策,但如果企业达到不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不仅要没收环保电价款,还将面临高达亿元的重罚。目前,脱硫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015元,脱硝电价为0.01元,除尘电价为0.002元。
  《办法》规定,环保设施运行应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并按单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进行考核。超过限值1倍以内的,没收环保电价款,不予罚款;超过限值1倍及以上的,处5倍以下罚款;对在线监测等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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