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五措施手术式“微调”新股发行
老股转让比例受限 新股发行抽查常态化
2014-03-22   作者:记者 吴黎华/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网
分享到:
【字号
  在经历了一个多月的IPO“空窗期”后,3月21日,证监会正式公布了“微调”过的新股发行改革方案,尤其对于前期争议较多的老股转让和网下配售环节做了针对性的调整。
  在3月21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改革意见》)发布以来,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得到市场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各项改革措施得到了积极的落实,强化新股发行的过程监管、行为监管和事后问责,已在市场中形成广泛共识。与此同时,市场也期待证监会能根据市场情况对相关措施加以完善,更进一步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对此,证监会积极回应市场关切,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对发行承销办法、老股转让规定、募集资金运用信息披露等进行了微调和完善,目的是继续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更加突出发挥市场约束机制,更加突出事中事后监管,为下一步向注册制改革过渡打下良好基础。
  一是进一步优化老股转让制度。适当放宽募集资金使用限制,强化募集资金合理性的信息披露。新股发行募资数量不再与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量强制挂钩,但要根据企业所在行业特点、经营规模、财务状况等因素从严审核募集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老股转让数量不得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发行人、转让老股的股东和相关网下投资者之间不得存在财务资助等不当利益安排。
  二是规范网下询价和定价行为。规定网下投资者必须持有不少于1000万元市值的非限售股份。由证券业协会在自律规则中细化网下投资者需要具有丰富的投资经验和定价能力等条件,对不具备定价能力、未能审慎报价、在询价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列入“黑名单”并定期公布,推动形成具有较高定价能力的投资者队伍。
  三是进一步满足中小投资者的认购需求。增加网下向网上回拨的档次,对网上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50倍的,要求网下保留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量的10%,其余全部回拨到网上。同时,网下配售进一步向具有公众性质的机构倾斜,在现行向公募和社保基金优先配售40%股票的基础上,要求发行人和承销商再安排一定比例的股票优先配售给保险资金和企业年金。
  四是强化对配售行为的监管。加强规范性要求,增加禁止配售关联方,禁止主承销商向与其有保荐、承销业务合作关系的机构或个人配售。规定公募基金等公众投资机构的配售比例应当不低于其他投资者。在网下自主配售时,承销商对同类投资者配售比例应当相同。
  五是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发行承销过程实施后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建立常态化抽查机制,加大事中事后检查力度。在承销办法中进一步明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得泄露询价和定价信息,加大对串标行为的打击力度。证券业协会还将采取相关自律措施,加强监督检查。
  张晓军强调,新股发行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市场化改革,统筹平衡好改革的力度和市场承受的程度。改革的成效需要经过一段时间内相关各方的市场博弈才能体现,需要放在一个比较长的时期来观察和检验。任何一项改革都不可能一蹴而就,解决所有的问题。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循序渐进。
  实际上,在此前完成发行并上市的48其IPO中,原始股东借助老股转让这一新设制度进行大规模套现已经成为了本次新股发行中最为“丑陋”的一幕,也引发了舆论对于本次新股发行改革的口诛笔伐。WIND统计数据显示,已经完成发行的48家企业中,有39家实施了老股转让,老股转让总数量达到了3.97亿股,新股发行数量则为20.08亿股。按照发行价格计算,上述老股转让共计套现资金111.05亿元,同实际募集资金的比例已经达到了1:2左右。
  对此,张晓军表示,推出老股转让可以增加新上市公司可流通股数量,促进买卖双方博弈,约束买方高报价,缓解超募问题。但是在实践中也存在不尽合理之处,拟从两个方面入手加以完善:一是要求老股转让数量不得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通过市场化方式约束老股转让数量;二是明确首发以公司融资为主的原则,同时适当放宽募集资金使用限制,允许首发募集资金用于公司的一般用途,如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等,但应当说明合理性,并详尽披露。
  除了老股转让之外,此次新股发行改革退出了主承销商自主配售制度,并且对网下报价环节进行了调整,然而,在新股我武生物的网下配售中,一些些特定投资者拿到高比例网下配售,遭到了市场的质疑,甚至有学者举报其利用网下配售进行“利益输送”;在新股天赐材料的网下询价和发行中,参与询价的524家机构中有155家统一的报出了13.66元的价格,并且“恰巧”命中发行价。另一方面,由于多家新股在发行中大比例剔除高报价以控制发行价格,使得新股发行出现了“价低者得”的情况,也引发了市场的非议。
  针对媒体反映的网下投资者定价能力参差不齐问题,张晓军表示,股票发行仍然是卖方市场,一、二级市场差价客观存在,打新、炒新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素质、理性投资理念和较强定价能力的投资者还不是很多,某些投资者甚至还存在投机报价、串通报价、人情报价等情形。提高网下投资者定价能力,促进新股发行合理定价,是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长期任务。对此,本次拟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明确网下投资者需具有丰富的投资经验和定价能力,并要求证券业协会从投资者的研究力量、估值模型及能力、投资决策程序等方面对其定价能力做细化界定;同时要求网下投资者必须持有不少于1000万元市值的非限售股份,过滤掉一部分纯粹打新的投机者。二是明确网下非个人投资者应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防范同一机构不同产品梯次报价,博入围概率。三是进一步明确证券业协会加强对网下投资者的自律监管职能,对不具备定价能力、未能审慎报价的、在询价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列入黑名单定期公布,在一定期间内禁止其参与网下发行,逐步推动形成高质量的网下投资者队伍。
  针对新股配售明显偏向网下机构投资者的问题,证监会表示,这种说法不准确。实际上,已经完成发行并上市的48只新股中,有44只启动回拨机制,占比91.67%;18只回拨比例达到20%,26只回拨比例达到40%。48只新股实际网上发行量占比平均61.81%,网下发行量占比平均38.19%,网上是网下的1.61倍。同时,考虑到广大中小投资者的认购需求十分旺盛,本次政策微调又增加网下向网上回拨的档次,进一步满足网上中小投资者的需求。对于网上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50倍的,要求网下保留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量的10%,其余全部回拨到网上。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集成阅读:
· 对新股发行改革再提十条后续建议 2014-02-26
· 首轮新股发行收官 今日上市3股均涨44% 2014-02-19
· 证监会:严肃处理新股发行操纵行为 2014-02-14
· IPO排队企业补年报在即 短期新股发行压力有限
2014-02-14
· 新股发行的“眉毛”与“胡子” 2014-02-12
 
频道精选:
·[财智]诚信缺失 家乐福超市多种违法手段遭曝光·[财智]归真堂创业板上市 “活熊取胆”引各界争议
·[思想]投资回升速度取决于融资进展·[思想]全球债务危机 中国如何自处
·[读书]《历史大变局下的中国战略定位》·[读书]秦厉:从迷思到真相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经济参考报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JJCKB.CN 京ICP备120287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