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为“最严食品监管”进言
可追溯机制 大数据监测 强制责任保险
2014-03-14   作者:记者 林远 曾亮亮/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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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坚决治理餐桌上的污染,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三个“最”字体现了本届政府对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代表委员们认为,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需要建设可追溯机制、发展大数据监测、健全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等一系列制度。

赵乃育/绘
  源头 加快建设可追溯制度

  “应该按照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建议,对农产品应从源头抓起,建立完善农产品产地公示、市场准入制度,纳入基层公共安全监管中心建设,推进监管重心和力量配置下移。对食品生产,应全面实行原辅料采购使用、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出厂销售等“全过程”记录制度,督促形成上下游食品质量安全可查询、可控制、可追究的追溯体系和责任机制,真正把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人。
  “管好食品安全的源头就要建立溯源机制,监测食品生产制作销售等各个环节、明确责任人,一旦出现问题,迅速查找问题源头。”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陶然居集团董事长严琦认为,目前我国食品质量追溯工作存在体系繁杂、缺乏精确度、信息平台无法实现共享等问题。
  可追溯制度该如何建立?
  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泉州市政协副主席骆沙鸣建议,可借“智慧中国”建设之力,建立全国联网的动态实时的食品安全诚信信息系统和公共服务平台。另外,可以在食品行业全面推广ISO9000系列管理和道德讲堂,将失信企业经营者列入“黑名单”并及时披露,通过媒体曝光不诚信的企业。
  “我国拥有机构庞大和数量巨大的各种各样的食品检验机构,但机构之间相互独立,数据不能共享,造成资源浪费。”严琦认为,应从国家层面整合食品质量追溯体系,完善追溯管理、认证、考核等配套制度,实现完整的追溯链条,同时在农产品和食品加工企业强制推行质量追溯,使之成为企业产品入市销售的必要条件。

  平台 监测食品安全风险

  由于食品安全涉及从田间到餐桌的每一个环节,需要覆盖全过程的动态监测才能保障食品安全。全国政协委员、中山大学食品与健康工程研究院院长刘昕认为,应制定法规要求各类食品检验机构实现数据共享,建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大数据平台,以实现食品安全问题事发前可预警、事发后可溯源、环境治理可提前介入。
  “应该尽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化全程实时监管模式,支持各地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实现检测运行、风险监测、应急管理、执法监管、舆情研判、标准信息应用和技术培训的全面信息化,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快速反应能力。”全国人大代表、祐康集团董事长戴天荣说。
  刘昕指出,目前我国各类食品检验机构数量众多,机构之间相互独立,数据不能共享,造成资源浪费。国家应制定相关法规,要求各类食品检验机构有义务将海量数据纳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大数据平台管理,为食品安全监管与预警分析提供决策支持。他建议,设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大数据平台,专业负责食品安全大数据的收集、整合、分析与共享。
  食品安全风险出现的盲区,更多地出现在农村地区。
  “过年回农村老家的时候,看到了农村市场的一些食品问题,非常担忧。”全国人大代表、郑州市思念食品公司董事长李伟说,在农村的集市上,一些小糖烟酒店甚至超市贩卖低质、过期、山寨食品,“娃恰恰”、“康帅傅”、“恩念”产品在农村市场大行其道。
  “一瓶饮料,乍一看你以为是‘营养快线’,其实是‘营养怏线’;明明是冲着‘康师傅’去买的,吃完才发现是‘康帅博’,还有‘汇源果汁’变成了‘汇原果汁’。”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耒阳市龙塘镇龙形村村主任伍冬兰注意到,现在劣质食品、山寨食品越来越有向农村蔓延的趋势,甚至已经泛滥成灾。
  全国人大代表、华泽集团董事长吴向东介绍,通过这几年国家的大力整治和集中宣传,大城市的食品安全情况有所好转,城市居民对食品安全的意识和认识有了很大提高。但在农村,由于种种内外条件的限制,当地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还相当淡薄,因此必须在农村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的惩治力度,建立完善问责机制和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制度 健全责任强制保险

  2013年10月底,国务院法制办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引起社会广泛热议。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董事长高国富认为,送审稿新增第六十五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这在我国食品安全立法中迈出了关键一步。
  高国富表示,从全球经验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主要通过三方面的制度设计来实现:一是立法,采取无过错责任或举证责任倒置,实施惩罚性巨额赔偿;二是行政管理,从许可、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对整条产业链进行全流程监管;三是各种辅助政策,推动建立健全自愿或强制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焰也非常赞成这一观点。
  “国内外的实践表明,充分发挥保险机制的作用,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在强化生产者食品安全责任、保障消费者合法权利,辅助政府做好食品安全管理、优化食品安全整体环境等方面,可发挥独特作用。”他说。
  据了解,2013年上海在8个郊区县全面推进农村自办酒席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江苏、江西等地也在探索推进食品流通销售环节的责任保险。高国富表示,为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风险防范、经济补偿、社会管理等功能,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风险管理,可进一步破解当前食品安全管理的难题。
  吴焰指出,因为缺少法律支持,这一保险目前发挥的作用还远远不够。他建议,以本次食品安全法修订为契机,加快完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扶持政策,引导企业主动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推进重点领域和大型企业先行试点,率先解决群众关切的重大食品安全责任问题,建议国家选取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某些重点行业试行强制统一保险,充分发挥重点行业在制度建立和实施方面的示范作用,稳步推进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机制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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