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开控股“心结” 激发国企活力
2014-03-13   作者:记者 毛万熙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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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会期间几乎每天都能听到很多代表委员针对国企改革的建议。国资出资人担心失去对国企的控制权,国企郁闷改革方向不明,民资则抱怨参股比例受限,局面似乎处于胶着状态。

  不少代表委员认为,应允许民资在竞争性国企中获得其所看重的控股股东资格。如果这一“心结”不解开,那么即使栽下梧桐树,也未必能引来金凤凰。除基金类投资者外,大多数民资参股国企并非为了做一个单纯的财务投资者,而是想获得发言权,以完善企业体制机制、创造更大利润。

  对于各级国资部门而言,简政放权并非是一个轻松的过程,但唯有舍得放手,才能真正激发国企的活力、增强国企的竞争力,使国资监管体制由管企业转变为管资本。可在竞争性国企保留30%左右的国有股并作为优先股划拨国资经营公司持有,余下股权引进战略投资者,使竞争性国企完全走向市场。

  民资也可“主沉浮”

  在两会召开前夕,中石化与格力集团高调宣布了各自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然而,两会期间仍有不少代表委员“吐槽”。

  “如果说省国资委必须占51%以上的股权,有三家正在洽谈的战略投资者会立刻不见踪影。”一位担任中部某省属大型国企董事长的全国人大代表十分苦恼。实际上,该企业魅力足够,吸引了若干家潜在的战略投资者,有民企、也有基金、投资公司,但该省国资部门迟迟未表态国企在集团层面能否变为民资控股,几家战略投资者也举棋不定是走是留。

  “战投都在等一个时间点,就是国资委放开最低51%的持股比例。”上述全国人大代表称,“如果国资委愿意收缩战线、只占30%的股权,不管第一步单个战略投资者可以占多少股权,这些战略投资者都愿意很快进来,因为未来他们有希望变成第一大股东。我们也想引进战略投资者,通过集团剩下的资产、通过上市公司合并吸收实现集团的整体上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的确,与部分观点认为民资扮演“财务投资者”的想像不同,许多金凤凰光顾梧桐树并非只是为了“到此一游”。除基金类投资者外,许多民资并非为了做一个单纯的财务投资者,而是想获取发言权,但现实中常常事与愿违。

  “混合所有制不要变成拿我们民营企业做个点缀。”全国政协委员、三胞集团董事长袁亚非表示,“我在江苏投了一家期货公司,国资持股60%,我们持股30%。按照国企体制,公司决策、项目都需要向上级公司、国资委等汇报,经领导批准后再执行。另外,公司被定义为处级企业,单位老总年薪不能超过20万,期货是充分竞争的市场,没有一两百万的年薪根本做不起来。这个企业我投了三年了,分不到多少红利。”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大百汇集团董事长温纯青也认为,参股国企的民资被限制在一定比例使市场机制没有发挥作用。他表示:“国企改制一定要剔除国资控股的风险。如果国企拿出15%、35%或者是49%的股权给民资,但民营企业没有话语权,管理能力再厉害,国企依然还是用老的套路去管理,能有什么办法?”

  前述全国人大代表透露,该省国资委不一定愿意放弃控制权,不过还是争取一把,上报给省国资委两个方案供选择:一者是国资委绝对控股,占比51%以上;另一个方案是国资委持股比例30%,几家战略投资者持股加总约50%-60%,管理层与技术骨干持股占5%-10%。“如果省国资委真的要保持绝对控股,冲着收益加控制权来的几家战投就会放弃合作,去寻找别的目标,只剩下冲着收益来的两家基金继续跟我们洽谈。”

  该人大代表表示,依靠市场生存的竞争性企业就应该完全市场化才有可能做得好,希望中央和地方相关部门尽快允许民营资本对处于完全竞争性行业的国企进行控股,给企业一个明确的预期。

  国资可做“二股东”

  “混合应该是有方向的,不能为了混合而混合,混合所有制的推进要和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合在一起,国有资产要从竞争性领域逐步退出。一些竞争性大型国企的国有股东可以做二股东,这样会提高民营资本进入国企的积极性,而且也有助于公司治理的机制改善与效果提升。”全国人大代表、江西财经大学副校长邓辉表示。

  邓辉研究公司法多年。他认为,如果实行了混合所有制以后,企业的股权结构仍然是国有股一股独大,治理结构和治理绩效都很难改善。对于确需国有股东控股的企业,也要尽量避免一股独大的情况,最好能够有形成制衡作用的第二大股东。

  而当竞争性国企的大门向民资敞开、作为出资人的国资委对旗下企业不再控股时,各级国资部门也不必担心国资投资运营公司将成为国资监管部门与这些企业的联系渠道。

  “真正要改革的话,完全竞争类的企业最终肯定要走这条路。几乎每个省国资委都已经设有国资经营公司,国资委可以在竞争性国企保留30%左右的股份,这些国有股份作为优先股直接全部划给国资经营公司持有,剩下的股权全部引进战略投资者,使竞争性国企去行政化,完全走向市场。”前述全国人大代表认为,应由国资委管理国资投资运营公司,后者作为财务投资者负责国企的收益。

  “国资投资运营公司”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到的一个重要概念。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此前本报曾报道,国务院国资委今年将选取一至两家央企启动国资投资控股公司试点,多个省市也将改组1-2家国资运营公司和若干投资公司。

  虽然国资投资运营公司的设立在各个层面进行得如火如荼,但当国资委不再插手国企的微观经营时,另一个问题浮出水面。这对相关政府部门来说是一个“做减法”的削权过程。

  对此,前述全国人大代表劝相关政府部门“看开点”:“国企的注册地不变、纳税地不变、总部地址不变,不就行了?地方政府要的是就业、税收和发展,只有发展才有就业与税收,如果管得太多、太死企业就没得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青岛啤酒公司董事长孙明波也认为,要管资本、落实企业自主经营权,政府就不能做家长,要从企业的微观运营中脱身出来,做到监管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让以市场为导向的国企“轻装上阵”。

  “混搭”防“交叉感染”

  眼下人们热衷于讨论混合所有制的好处。但事实上,“杂交”不一定就是“优势”。

  “有一个美女追求萧伯纳,给他写了一封信,说‘如果我们两个人结合,我的美貌加上你的智慧,生下来的小孩是将何等优秀?’萧伯纳给她回信说‘如果我的丑貌加上你的愚蠢,那生下来的小孩又会怎样?’”邓辉引用典故指出,无论“谁主沉浮”,都需要避免国资民资一混了之,两者缺点“交叉感染”。

  邓辉指出,国企官僚气息重、对市场反应慢、决策效率低。而民营企业也有自身的问题,比如在对一些规则的坚守上有问题,许多民营企业是家族制,在对利益相关者的平衡上做得不行,在社会责任落实上比大型国企差得远。当国资与民资共同作为大股东与二股东,另外还有很多大众股东时,如果国资与民资串通,那么大众股东就可能会受到更严重的损害。

  为了避免混合所有制企业出现“杂交劣势”的情况,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工商联主席李卫华表示,可用“民营的机制”解决“国有的问题”。在安徽2600多家公有制企业中,约三分之一有明显利润,三分之一经营困难,剩下三分之一维持平衡。计划用三分之一有明显利润的企业跟有实力的民企合作,使民营资本与优质国企在优势领域强强联合,完善国企的现代企业制度,取得更大效益,同时使用优质国企稀释股份转移出来的资金救活困难企业,这样在这些企业引入民资就有更大吸引力。

  中国建材集团董事长宋志平在与全国政协委员交流时表示,国企民企都有缺点,搞混合所有制要吸收国企和民企的优点。如果混合后吸收的是缺点,可能这个企业还不如单纯的国企或民企。央企在资金上、规模上、规范管理上、技术创新等方面有实力,民企在市场拼搏、企业家精神等方面有活力,两者结合起来优势互补,就形成了竞争力。

  邓辉提出,混合所有制改革不宜再摸着石头过河,要有清晰的改革规则,尤其是对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价值进行公允的评价。国企中很多财产是没有公允价格的,如土地、矿产资源、无形资产,这些如果不计价,最后在股改过程当中等同于国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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