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研中心专家:混合所有制更适合大型、特大型国企
2014-03-06   作者:记者 金辉/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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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张文魁在凤凰财经举办的《国企改革危与机》午餐会上表示,混合所有制更适合大型、特大型国有企业,对于广大的中小国有企业来说,完全可以搞彻底的民营化。

  目前,我国大概有145000多家国有企业,只有8000多家是大型企业,13万多家是中小企业,占90%以上。

  张文魁指出,混合所有制不应覆盖所有国企,更适合那些大型、特大型的国有企业,“由于个头比较大,不具备一步到位实现民营化的客观条件,或者政府一时心里还不踏实,所以搞混合所有制来进行渐进式的民营化。对于广大的中小国有企业来说,完全没有必要去绕弯子搞混合所有制,可以搞直接的民营化改造。”

  “我们调研中明显感觉到,民营企业还在观望,不敢轻举妄动,心里没底,”张文魁认为,民企担心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造,最后不但财产成了别人的,人财两空。这种记忆在他们心里留下了很深的伤,对很多民营企业来说,参与混合所有制是一个陷阱,他们非常害怕“关门打狗”。

  张文魁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就是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合法财产权利,只有这样,新一轮国企改革才能推进。

  上个月,中石化董事会通过《启动中国石化销售业务重组、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实现混合所有制经营的议案》,同意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参股,实现混合所有制经营。社会和民营资本持股比例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上限为30%。

  对此,张文魁表示,中石化拿出油品销售做混合所有制,30%的股份引入非国有资本。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只是改变了垄断租金的分配,并没有消除垄断租金。原来垄断租金我独食,现在分出30%给大家,垄断租金这盘菜还在。

  混合所有制绝对不能搞成合伙垄断,尽管很多人会认为合伙垄断比独家垄断要好,但还是垄断。它们引入30%的民营资本,引入的也是民营寡头,或者是一家30%,或者是两家一家15%,或者是三家一家10%。事实上,这种做法尽管是对中石化有好处,但是对整个来说不是一个帕累托改进,是帕累托改退。真正的做法应该是消除行政垄断,开放准入。混合所有制不能搞成合伙垄断、收编民营资本,搞成新的公私合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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