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案牵出五矿有色 涉50亿问题增值税发票
2014-02-28   作者:李彤 田原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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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汉案”仍在发酵。在刘汉经济犯罪方面,财新网近日报道,五矿集团控股子公司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五矿有色”)及其下属企业,卷入与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汉龙集团)、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宏达集团)的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据湖北警方向检察院移送起诉材料里披露,在2008年至2013年间,五矿有色与汉龙集团、宏达集团六年合作虚开增值税发票税额近50亿元,价税合计332亿。人民网财经致电中国五矿集团,得到的答复是集团正在向五矿有色了解有关情况。

  2月20日,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通报:原四川汉龙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刘维(曾用名刘勇)等36人,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经营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21项罪名,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有媒体报道称,汉龙集团与五矿有色的接触,源于2006年年底。经中间人介绍,刘汉与五矿有色相关人士在北京的一家咖啡厅见面洽谈合作。后来,五矿有色相关人士专门赴四川和宏达集团高层洽谈。

  2007年4月,汉龙集团、五矿有色、宏达集团三方达成协议。汉龙集团以其子公司四川平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做质押,向五矿有色融资6亿元;同时,“为了增加五矿有色的业绩”,宏达集团与五矿有色完成每个月约5000吨锌锭的交易。

  在合作过程中,汉龙集团以购买锌锭为由,与宏达集团签订虚假贸易合同,将资金多次转往宏达集团。宏达集团则给汉龙集团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扣除印花税等费用成本后,将资金转给五矿有色。

  宏达集团也与五矿有色签订了虚假的贸易合同,五矿有色根据宏达集团转来的金额,先是给宏达集团虚开增值税发票,再扣除“利润”后,将资金又转回到汉龙集团的账上。

  在具体合作中,汉龙集团一般由下属的广汉佳德实业有限公司、四川汉龙高新技术开发公司和四川平原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合作方。宏达集团及五矿有色也曾分别指定由下属公司或其他公司参与这项合作。

  三者之间形成这种“环装封闭的循环体系”,时间长达将近6年。

  人民网财经致电中国五矿集团有关人士,该人士表示,目前集团内部正在向五矿有色了解具体情况。

  五矿有色官网显示,公司成立与2001年,注册资本12.7亿元。中国五矿集团为其发起人,其控股占总股份的90%。2009年,五矿有色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22.23亿元,利润总额达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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