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应引导IPO定价回归理性
2014-01-16   作者:程丹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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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近期新股发行中的的高市盈率等现象,证监会近日从信息披露的角度揭示新股发行价格过高的风险,并强调进一步加强对路演、询价过程的监管。多家基金公司人士表示,公募基金作为首次公开募股(IPO)报价和新股投资的重要参与者,应该肩负起维护IPO市场定价公平公正的历史使命,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仔细研究新股的投资价值,在询价过程中做到合理报价,引导市场定价回归理性。

  兴业全球相关部门人士表示,第一批新股询价中出现的估值水平偏高,部分原因是新股停发一年有余所导致的抢购情绪,加之,我国投行的定价水准、专业能力仍然有待进一步提升,虽然本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已经通过改良的荷兰式询价模式限制了报价最高的一部分询价,但从已经发行的几单新股来看,投行并未对普遍很高的询价拿出有效办法或者进行控制。

  红塔红土基金有关负责人补充道,中国的资本市场还处于发展初期,很多方面都不成熟,一大重要表现即为投机氛围浓厚,这是由A股市场散户投资者居多、机构投资者鱼龙混杂这种特殊的投资者结构所导致的。因此,在改革初期,若过度放权于市场、放权于投资者,有可能造成证券市场恐慌,出现严重的市场混乱和扰乱市场秩序的投机行为发生,管理层仍需加强过程监管和事后监管。

  这一点,南方基金相关人士表示赞同。他指出, 监管层不再审核上市企业的投资价值,也不再控制发行节奏,最终将彻底打破二级市场供给不足,一二级市场存在显著价差的顽疾。但IPO重启发行初期,部分市场参与者凭借先期登陆A股的优势、利用老股转让的制度红利,可能存在通过故意泄露内幕信息、引入不具备定价能力的投资者参与报价等问题,导致恶意抬高发行价格,实现一上市就巨额套现,严重影响了A股市场的公平公正形象。因此,需要《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这类政策对存在问题进行规范。

  “通过对信息发布、遴选报价参与者、报价流程、定价结果反馈等,每一个环节进行强力监管和监督,将有效克制市场各方参与者违法、违规冲动,抑制IPO重启初期、发行数量未充分市场化阶段的过高定价和过度的老股转让现象。”南方基金相关人士表示,随着这些措施的有效落实以及注册制市场化改革深入带来的IPO发行数量增多,在不久的未来,IPO高价发行、大股东恶意套现、市场炒小、炒新、炒差等市场顽疾必将得到彻底根治。

  南方基金相关人士特别强调,公募基金作为IPO报价和新股投资的重要参与者,应该肩负起维护IPO市场定价公平公正的历史使命,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仔细研究新股的投资价值,在询价过程中做到合理报价,引导市场定价回归理性,不参与恶意报价,损害市场定价机制,竭力确保基金份额持有者的利益,确保新股发行的注册制改革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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