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中小投资者就是保护资本市场
2013-12-26   作者:乔誌东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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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主席肖钢曾在多个场合强调说:“保护中小投资者就是保护资本市场,保护中小投资者就是保护全体投资者。”10月16日在《人民日报》上撰文《保护中小投资者就是保护资本市场》,尤其体现出肖钢对加强投资者保护的态度和决心之大。

  “这是资本文明的核心内涵,也是由我国投资者结构决定的。”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一位负责人解读说。

  据公开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在沪深交易所开户的个人投资者接近9000万人,其中50万元人民币以下投资者完成的交易量约占股票交易总量的60%。中小投资者已经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自今年3月17日肖钢执掌证监会以来,加强并推进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保护,一直被作为证监会的工作重心之一,以保护投资者为导向,也成为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一剂强心剂。

  必须旗帜鲜明地 保护中小投资者

  “长期以来我国资本市场在制度设计中更多偏重于融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重视不够,形成了融资者强、投资者弱的失衡格局。在‘资本多数决’原则下,‘一股独大’现象普遍存在,为侵占中小投资者权益提供了条件和机会。”肖钢在文中指出。

  肖钢强调,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已成为制约资本市场发展的突出问题。目前,信息不对称、投资回报机制不健全、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维权渠道不畅等,都损害了中小投资者利益。具体来看,第一,现行制度针对投资者权益保护的专门安排不足;第二,信息不对称严重侵害中小投资者权利和利益;第三,投资回报机制不健全致使长期投资理念难以形成;第四,违法违规行为直接侵害中小投资者切身利益;第五,维权渠道不便于中小投资者有效寻求法律救济。

  据统计,2001至2011年,我国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占净利润的比例为25.3%,而境外成熟市场通常在40%左右。2006年以来,上市公司平均年化股息率只有1%左右。此外,调查显示,85%的中小投资者不知道有哪些权利、如何行权和维权,只有2%的中小投资者能够读懂上市公司披露的财务信息,近3年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股东平均参与率不到0.25%。

  “因此,真正捍卫市场公平和平等的原则,就必须旗帜鲜明地保护中小投资者。”肖钢指出。

  全面构筑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制度体系

  针对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肖钢指出:“应当全面构筑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制度体系,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健全上市公司股东投票和表决机制、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中小投资者赔偿制度。”

  目前,这一制度体系的构建已经有了几件引人注目的“大事”作为支撑。

  去年1月10日,证监会宣布,致力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投资者保护局正式成立,已投入运作并正式开展工作。投保局的主要职责为:拟定证券期货投资者保护政策法规;负责对证券期货监管政策制定和执行中对投资者保护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协调推动建立完善投资者服务、教育和保护机制;研究投资者投诉受理制度,推动建立完善投资者受侵害权益依法救济的制度;按规定监督投资者保护基金的管理和运用;组织和参与监管机构间投资者保护的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

  从完善组织体系到推动制度建设,从各项法规政策的优化完善到实施评估,从开展宣传教育到倾听投资者诉求、探索维权途径和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日渐成为主旋律。

  今年9月,证监会开通“12386”热线,引起投资者的高度关注。据证监会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10月18日,12386热线共接收投资者诉求3298件。其中,建议类1360件,占比41.24%;咨询类1245件,占比37.75%;投诉类693件,占比21.01%。该热线通过查询知识库、组织专家解答和监管部门督导等方式解决投资者各类诉求3050件。对于其余248件较复杂的政策性咨询或权益类纠纷,热线正组织会内部门、证监局、交易所及各下属单位承办处理。

  将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贯穿监管工作始终

  “证券期货监管工作肩负着保护中小投资者的使命和职责,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要从根本上转变观念,统一认识,把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贯穿监管工作始终。” 针对监管工作对投资者保护的意义,肖钢指出,“坚决查处欺诈发行、违法披露、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老鼠仓等违法行为,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今年8月份的光大证券(行情,问诊)事件曾一度引起市场轩然大波,A股过山车般的暴涨暴跌致使众多中小投资者蒙受损失,证监会开出了5.23亿元的巨额罚单,并让多名高管终身市场禁入,处罚的严厉程度前所未有。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金融市场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曾表示:“从发生到公布结果,证监会仅仅花了两个星期,行动迅速,这和证监会主席肖钢的行动思路有密切的关系。”

  近日,在11月30日公布的新股发行改革方案中,肖钢的上述理念也再次得以阐述——“着力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求偿权”。调整新股配售机制,更加尊重中小投资者申购意愿。约束发行人定高价,抑制投资者报高价,遏制股票上市后“炒新”行为。

  “建立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评价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全社会形成保护中小投资者的良好氛围,使中小投资者享受到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红利,让资本市场助力实现‘中国梦’。” 肖钢的话掷地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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