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事坛]别总是到了年底才治理欠薪
2013-12-10   作者:鹰远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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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载,年终将至,珠海市人社局、公安、住规建等8部门将对欠薪行为再出重拳,在全市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珠海市人社局向媒体通报,今年共为3.26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1.42亿元。
  8部门将联手查农民工被欠薪,对维护劳动者权益来说无疑是个利好消息,让我们看到公权对劳动者提供的权利救济。然而,需要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法律相对完善的环境下,为什么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仍然严重呢?
  一是欠薪问题的根源,除了老板无良、无赖,劳资双方权利地位不对称以外,还在于社会信用机制缺失、执法执行力度不够、劳动者维权渠道不畅通;二是农民工缺少一个“强势维权后盾”。农民工讨薪多是采取上门讨要方式,但一些欠薪企业根本没有将他们的利益放在眼中,导致农民工采取极端方式讨薪的现象时有发生。作为基本回报的工资都被拖欠,无疑是对社会文明的讽刺和对法律法规的亵渎。
  毋庸置疑,保护劳动者权益,也检验着社会公平。就防止拖欠劳动者工资而言,在目前的境况下,各级管理部门、监督部门要承担起做劳动者“强势维权代表”的责任。
  一方面,治理欠薪过程中要盯住拖欠的重灾区。对拖欠工程款问题较为严重的政府投资工程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督促其设立工资保障金,制定清欠计划,并采取措施予以落实;对建筑、餐饮、加工等农民工相对集中的行业,制定有针对性的工资支付办法,规范工资支付行为等。
  另一方面,要把治理欠薪的关口前移,把治理欠薪变成制度常态,而不能停留于年终集中算总账。政府部门要日常化地落实好监管责任,从源头上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比如职能部门通过强大的执行力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欠薪者的违规成本,劳动者权利在平时就能得到落实,工资真正实现按月发放,年末岁尾各种讨薪行为才可能逐渐淡出公众视野。
  总之,对保护劳动者权益来说,政府部门的监管到位,让法律实实在在得到落实,劳动者权益时时得到保障,尽可能地减少和避免侵害劳动者权益问题的发生,才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最优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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