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东欧加强合作签经贸“大单”
2013-11-27   作者:记者 周武英/综合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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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中东欧领导人第二次会晤26日在罗马尼亚布加勒斯特举行。除了与会各方共同发表的《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布加勒斯特纲要》外,中国还和各国进行了不少高水平的经济贸易合作,充分体现了本次会晤“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主题。

  合作纲要具体详实

  根据《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布加勒斯特纲要》,每年举行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梳理合作成果,规划合作方向,并适时考虑制定中期合作规划。明年将是“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投资经贸促进年”,还将举办首届中国-中东欧国家促进创新技术合作及国际技术转移的研讨会以及高级别欧亚交通物流贸易通道等会议。在促进经贸合作、扩大金融合作、推进互联互通合作、拓展科技环保创新领域合作等方面,《纲要》都拟定了较为详细的计划。如金融合作方面,将推动中国-中东欧投资合作基金(二期)的启动,鼓励各自金融机构开展灵活多样的合作,充分发挥“100亿美元专项贷款”对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的促进作用。

  签署多项合作协议

  在访问期间,中国方面表示出了对基础设施、新能源和农业等领域合作的兴趣,并与中东欧国家签署了一系列合作协议。
  25日,李克强和匈牙利总理欧尔班及塞尔维亚总理达契奇共同宣布了合作建设连接贝尔格莱德和布达佩斯的匈塞铁路。匈牙利总理欧尔班对于这一合作给予了高度评价,称中欧将是欧盟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在匈牙利和欧盟都缺乏投资能力的情况下,中国的投资决定具有历史意义。 
  据报道,罗马尼亚和中方官员签署了13项协议,双方决定在核能、热电项目上进行合作,并恢复罗马尼亚牛肉和猪肉的出口,中方将扩大进口罗马尼亚牛、羊肉等优质农产品,加强长期合作。中国将拓展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合作,将中国高铁的技术、成本和融资等优势与罗马尼亚基础设施更新换代、增量提质的需求相结合,推进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本地区和欧洲各国互联互通。此外,还将推动中国企业在参与切尔纳沃德核电站等电力项目建设方面早日实现突破,以落实好此次签署的能源合作协议。

  中国中东欧合作仍存潜力

  2012年4月,首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在波兰华沙举行。时任中国总理温家宝就推进双边及多边友好合作关系提出四条原则建议及12项举措。首次会晤以来,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合作取得很多积极进展,经贸发展成果显著。2012年,中国与中东欧国家贸易额达500多亿美元,是2000年双边贸易的16倍多。不过尽管如此,中国和中东欧国家的双边贸易额也仅相当于中欧贸易总额的1/10,在合作方面仍存在很大的潜力。李克强总理表示,希望中国和中东欧的贸易额在未来五年能够翻番。
  当前,中东欧国家劳动力较为廉价,而商业管制则较为宽松,此外,这些国家在政治方面对于中国也是较为可信的伙伴。一些中东欧国家如罗马尼亚本身也是欧盟国家,和这些国家加强合作也有助于中国和欧盟国家的合作。
  中国对中东欧国家的大量投资,必将带来贸易的增长以及金融合作的扩大,推动双方关系走向纵深。
  新华社援引波黑联邦通讯社报道,希望中国成功发起的中国—中东欧机制结出累累硕果,给双方民众带来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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