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要求各级消协依新消法开展监督
2013-11-15   作者:记者 张晓松/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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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14日要求各级消费者协会组织,认真行使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公益性职能,深入研究公益诉讼等问题,扎实有效开展社会监督活动。
  张茅是在14日召开的全国工商系统贯彻实施新消法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上述要求的。
  新消法将于明年3月15日正式施行。现行消法是1993年颁布实施的。20年来,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000多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亿元,有力维护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成为我国消费维权的一支重要社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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